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自主招生简章》和相关工作安排,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各学科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现将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学科考核测试方案
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分学科组织,各学科考核方案公布如下:
二、注意事项
1、我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缴费已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2、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无效)、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侯考并参加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侯考或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3、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将现场公布考试流程及分数,考生家长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考生在考场的进展情况,每一组考生考试结束的第一时间,考生家长可查询到考生考试成绩。
三、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行政楼附楼101)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 编:430079
咨询电话:67863374、67863334、67862239、67861550(传真)
监督电话:027-67867105、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注:该二维码仅限考试当天使用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