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考试公告(二)
2016-06-14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自主招生简章》和相关工作安排,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各学科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现将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学科考核测试方案

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分学科组织,各学科考核方案公布如下:

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类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类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信息技术类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类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生物科学类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类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类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计算机类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化学类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法学类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电子商务类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二、注意事项

1、我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缴费已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2、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无效)、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侯考并参加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侯考或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3、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将现场公布考试流程及分数,考生家长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考生在考场的进展情况,每一组考生考试结束的第一时间,考生家长可查询到考生考试成绩。

三、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行政楼附楼101)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 编:430079

咨询电话:67863374、67863334、67862239、67861550(传真)

监督电话:027-67867105、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注:该二维码仅限考试当天使用

名单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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