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生物科学类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016-06-14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一、选拔目标

通过自主招生,力求挑选出爱好生物科学研究,具有生物学科特长,且具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学生。入选人数控制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同时,将选拔考试作为学院招生宣传的难得机会。

二、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考核办法

遵守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总原则,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学院立足科学、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出发点,拟采取面试考试与生物实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形式。

面试考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同时在考试中进一步丰富考题内容,将思维能力考察、学科知识考察等作为主要考试点。生物实验技能考试采取规定实验操作的形式,将学科知识考察和实验实践考察作为主要考试点。

(二)面试程序

(1)组长主持,介绍考试程序。

(2)由1号考生代表小组抽题。

(3)考生自我介绍不超过1分钟,每个考生逐一自我介绍。

(4)自我介绍完毕围绕题目进行自由讨论,每人发言不超过2分钟。推选1名考生总结。

(5)由推选的考生代表总结发言,不超过3分钟。

(6)专家提问。

(7)组长作面试结语。

(三)生物实验技能考试程序

(1)介绍考试程序。

(2)考生领取实验材料,并进行实验。

(3)提交实验结果。

三、评分标准

1、面试评分规则:

(1)学科兴趣浓厚,专业特长明显,有良好发展潜力,具有明显的创新潜质,分析问题思路清晰,逻辑性强,表达清楚流畅,具有明显的团队合作意识,心理素质强。可以考虑列入A类,给91分以上。

(2)学科兴趣较浓,有专业特长,有创新潜质,思路比较清晰,表达较为流利,团队精神、心理素质较强。可以考虑列入B类,给81-90分。

(3)学科兴趣较浓,专业特长不突出,有一定的创新潜质,思路不是很清晰,表达能力一般。有一定的团队合作意识,心理素质一般。可以考虑列入C类,给61-80分。

2、实验技能考试评分规则:

(1)全程独立完成实验,且能正确选择实验材料与试剂,实验操作规范无误,实验记录整洁有条理,实验结论完全正确。可考虑列入A类,给91分以上。

(2)某一个实验步骤需要老师或实验员协助,一种实验试剂配制或是选择有误,操作有一到两处不规范但不影响实验结果,实验记录过于简单潦草,实验结果错误。有以上任意两项者,可考虑列为B类,给81-90分。

(3)两个或两个以上步骤需要老师或实验员协助,多种实验材料或试剂选择错误,由于实验操作失误导致实验错误或是需要重做,没有提交实验记录,没有得出实验结果或结论。有以上任意两项或超过两项者,可考虑列入C类,给61-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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