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类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016-06-14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一、选拔目标

着力选拔具有文学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面试形式

面试以小组为单位来组织,每组考生定为6人,每组时间控制在30分钟。

三、面试内容

根据文学类专业的特点和学校选拔人才的总体要求,面试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自我介绍。1分钟以内。

2、必答题目。考生抽取一个序号问题进行回答,面试评委可以进行现场提问,每位考生答题时间不超过4分钟。

3、综合素质展示。在面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考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在考场进行相关书法、声乐、朗诵等才艺展示。

四、评分标准

(1)学科兴趣浓厚,专业特长明显,有良好发展潜质,具有明显的创新潜质和优秀的综合素质,思路清晰,表达流利,具有团队精神、心理素质强。可以考虑列入A类,给90分以上。

(2)学科兴趣较浓,有专业特长,有一定创新潜质,思路比较清晰,表达比较流利,有一定的团队合作能力,心理素质较强,文体特长特别突出。可以考虑列入B类,给81-90分。

(3)有学科兴趣,专业特长不突出,创新潜质不明显,思路比较清晰,表达比较流利,有一定的团队合作能力、心理素质一般,有一定文体特长。可以考虑列入C+类,给71-80分。

(4)有学科兴趣,专业特长不突出,创新潜质不明显,思路不清晰,表达不流利。缺乏团队精神、心理素质弱。可以考虑列入C-类,给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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