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类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016-06-14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一、选拔目标

旨在选拔对历史学学科兴趣浓厚,具有一定历史学知识基础和良好的发展潜质,思维反应敏捷,表达清晰流畅,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心理素质。

二、考核办法及程序

考核办法:自我介绍和小组讨论。

分组面试,每组6名考生,面试时间30分钟。

①考生自我介绍。重点考察历史学科兴趣程度;1分半分钟以内;

②推荐一名考生抽题,六位考生围绕该题展开讨论,每人单次发言控制在2分钟以内,在所有考生第一轮发言完毕之后,可以补充发言。总时间18分钟以内。

③评委老师根据考生所谈情况个别提问。

三、评委评分标准

(1)学科兴趣浓厚,专业特长明显,有良好发展潜质,具有明显的创新潜质,思路清晰,表达流利,团队精神、心理素质强。可以考虑列入A类,给90分以上。

(2)学科兴趣较浓,有专业特长,有创新潜质,思路比较清晰,表达比较流利,团队精神、心理素质强。可以考虑列入B类,给81-90分。

(3)有学科兴趣,专业特长不突出,创新潜质不明显,思路比较清晰,表达比较流利,团队精神、心理素质较强。可以考虑列入C+类,给71-80分。

(4)有学科兴趣,专业特长不突出,创新潜质不明显,思路不清晰,表达不流利。缺乏团队精神、心理素质弱。可以考虑列入C-类,给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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