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电子商务类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016-06-14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一、 选拨目标

依据我校自主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择优录取在电子商务大类方面有潜质、有特长、有创新能力,以及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精神的优秀学生。

二、考核方式

1.面试以小组为单位,每组考生为6人,每组时间30分钟以内。

2.通过考生自我介绍、随机抽题、专家提问、个人回答等形式进行面试。

三、评分标准

1.学科兴趣浓厚,专业特长明显,有很好的发展潜质,创新能力强,思路清晰,表达流利,团队精神好,心理素质过硬。可以考虑列入A类,给90分以上。

2.学科兴趣较浓,有一定的专业特长,有较好的发展潜质,创新能力较好、思路比较清晰,表达比较流利,团队精神较好,心理素质较好。可以考虑列入B类,给81-90分。

3.有一定的学科兴趣,专业特长不突出,创新潜质不明显,思路比较清晰,表达比较流利,团队精神、心理素质较强。可以考虑列入C+类,给71-80分。

4.有学科兴趣,专业特长不突出,创新潜质不明显,思路不清晰,表达不流利。缺乏团队精神、心理素质弱。可以考虑列入C-类,给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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