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公共财政如何向“三农”倾斜
2008-01-07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实现由农业哺育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转变,其实质是要处理好对农民“取”与“予”的关系,改变农业和农村经济在资源配置与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不利地位,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从财政实力来看,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3万亿元,财政收入2.6万亿元,农业税收只占国家财政收入的1%左右。我国已经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实力。

  “以税惠农”,让农民长期休养生息。在全国范围免征农业税,彻底改变了两千多年来农民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取消农业税后,不宜急于对农民开征新的税种。农民收入水平低,长期以来负担较重,应给他们一个长期休养生息的机会。“以税惠农”应该成为今后国家财政支持农民的一项重要政策。   

  加大对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过去,我国财政建设性资金中用于农业大中型工程的比重较大,而与农民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投入严重不足。在取消农业税后,应加快改革支农资金管理,整合现有的各种支农资金,统筹使用,优先集中用于解决农村最薄弱、农民最急需的问题。应建立政府补助、农民自主决策的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机制。把握好有关政策界限,严格控制标准、严格规范,防止为办公益事业再度出现乱收费、乱摊派现象,重新加重农民负担。更多地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农民积极兴修水利、修建道路、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工程等。

  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加快实行免费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在各国都是公共财政最优先的项目之一。以我国现今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国家整体财力状况而论,应该有能力实行免费的农村义务教育。应把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建立完善的农村就业培训体系,作为促进农村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中央已经提出,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实现这一目标,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应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完善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救助体系,逐步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应健全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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