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标准范文:人民日报人民时评2012年7月合集
2012-08-09来源:人民日报

阶梯电价“探路”仍需继续

姜泓冰

举凡涉及民生利益、牵动社会利益格局的改革事项,惟有信任百姓、尊重民意,才能获得真心拥护,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

7月1日,除西藏和新疆外的29个省区市,一齐步入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时代。从两个月前的“闻调色变”,到5月份全国各省区市“集中听证”、6月份陆续公布实施方案,阶梯电价终于在备受关注、纷纷扰扰中有了定局,平静上路。

不过,阶梯电价方案的落地实施,并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而对以水、电、气先行先试的中国资源价格改革来说,阶梯电价无疑更是一次“探路先锋”。

水、电、气、煤这类资源的价格改革,既牵涉长长的产业链条,又关乎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特别是中国各地差异很大。这些领域的价格改革,重要紧迫却又格外敏感。以此次电价新政为例,越来越受重视的“节能减排”行动、越来越巨大的发电企业亏损额,令改革势在必行。但电是每个家庭的日常必需品,即便有的地方苦口婆心强调“不会使大多数家庭电费增加”,也难免引发公众的“恐涨心理”。此前水价调价、汽油涨跌,几乎每一个地方、每一次听证,都会引来关注、担忧乃至质疑。因此,资源价格改革中,改革的合理性与民意的承受度该如何理顺、求得平衡,是一个新课题。

尽管,还有一些省份的电价方案没有在7月1日前按规定公布,还有一些地方的群众对最敏感的“阶梯”首档电量额度不满,但客观地说,大部分地方电价的调整方案,是一次政府与民意间良性互动的体现。

一方面,不少地方政府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能拿出诚意倾听民声、正视民意;另一方面,从媒体到消费者,日渐懂得要“主张”不要“抱怨”,用好听证会等正常渠道来主张权利。我们看到,“民意质量”在提高,不少消费者不再只是走过场的“听证帝”,大胆说话、理性主张,甚至出现过没有一名消费者代表对听证方案表示完全赞同的情况;我们也看到,“民意地位”在上升,许多地方的最终方案里,吸收了不少民意。最典型的一例,便是居民首档用电量标准平均覆盖了近九成百姓的日常需要,高出有关部门最初设计的80%目标。

并不是说,只有不涨价甚至降价才算“尊重民意”。其实,即使是一项利国又利民的方案,群众也可能会产生疑惑、发生误解。这种时候,耐心解释、求得共识也是尊重民意的表现。从这点上说,阶梯电价改革从草案、征询公众意见到听证会和方案修改、实施,也是一次吸纳群众智慧、完善公共政策、求得社会共识的过程。公共政策不可能让全体社会成员、不同利益体都满意,但必定是维护最大多数民众根本利益,必定最大程度地考虑民众的满意度。

电价改革仅是开始,“上路”后的方案也还需继续“探路”。但它走过的路也是一个提醒:举凡涉及民生利益、牵动社会利益格局的改革事项,惟有信任百姓、尊重民意,才能获得真心拥护,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

楼市调控不能放松

王炜

坚定态度的同时,有关部门也需拿出更多办法

刚刚过去的6月,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延续3月以来的回暖态势,成交量环比5月再创新高。楼市的全面回暖,或许已是不争的事实。

房价反弹的风险在迅速积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尽管从统计数据上看,5月份多数城市的房价仍同比略有回落,但是,市场层面的变化比统计数据反映的要更快。很多地方排队买房的景象重现。在相同区域,新开盘项目定价普遍高于前几月,优惠促销的力度也减小了。二手房价格回升更是明显而直接,一些热点区域甚至又出现一天一价的情况。

楼市变化,“量在价先”。一般来说,成交量持续变化三个月到半年左右,房价会出现趋势性转变。第三季度,如果楼市成交量延续大幅回暖态势,对房价的影响会更加明显。

同时,经济稳增长的压力、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和降息带来的流动性、地方政府不断试探调控政策底线的举动、部分地方对限购政策落实不力,都对市场预期产生不利于调控的影响。市场普遍认为,楼市的“价格底”和调控的“政策底”已经双双出现,在买涨不买跌的心理影响下,市场预期的改变会令房价出现趋势性反转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房地产调控已持续两年多,成绩有目共睹。但要保持这一态势,困难和压力也不断加大。如果价格反弹,楼市再次出现“越调越涨”的尴尬局面,前期调控成果可能毁于一旦。

近期,国务院、住建部、银监会等纷纷表态,一面澄清市场关于调控要放松的传言,一面重申要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各级政府的坚定表态,让人们看到党和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态度仍然坚决、决心仍然坚定。这有利于缓和购房者的恐慌情绪,在一定程度上稳定市场预期。

坚定态度的同时,有关部门也需要拿出更多办法。既要继续严格落实差别化的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等措施,更要针对市场变化的特点,动用相关政策储备,在支持首次购房和合理改善需求的同时,加大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力度。尤其是对松动调控政策、房价出现较大反弹、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的地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甚至问责。

各方的心态也应该有所转变。地方政府应该真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上去,适应市场“退烧”以后正常的土地出让收入、住房成交量和房地产相关税收,逐步减少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开发企业应继续积极应对市场,采取以价换量的策略,更好地适应市场。购房者也应打消通过房地产投资实现财富快速增值的想法,认清住房将逐步回归到居住的基本属性。

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是调控的既定目标,继续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既是履行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构建符合国情的住房体系的必然要求。这不仅是少数人和少数地方的利益问题,更是事关推进转方式调结构、事关增强人民对政府的信任、事关筑牢执政基础的重大问题。房地产调控,任务仍未完成,不能放松,更不能反复。

行乞救助需要更多善意

张彦春

一座城市对流浪者的态度,标示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

繁华闹市,我们常会看到行乞者。他们的出现会引起同情,场景转换后却可能再不相干。

然而,对这样一个存在于社会边缘的流浪行乞人群,社会管理者却不能漠视。日前,《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对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引来关注,“以乞讨为职业的流浪乞讨人员”被单独列出。这种法规层面上的细化和改进,体现出一定的制度善意,也让人们对这一群体的境遇改变有了更多期待。

不过,制度善意也体现在制度的不断合理化中。怎样算是职业行乞?如何进行合理救助?需要更明确的标准、更合理的规范和更精细的措施,才能避免在服务、管理和救助过程中出现随意性甚至造成“被强制”。

尽管广州相关部门声称,天桥底下为防止流浪者留宿而密布的水泥锥建于10多年前,但也让人感受持续的“空间挤压”;而深圳罗湖区城管可能因管区内出现流浪乞讨人员而被问责,也同样让人产生“负面联想”。如何让制度在执行中不走样,也是善意落实时需要面对的问题。

不可否认,流浪乞讨人员会影响城市形象,也会给市民生活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一些“恶意行乞者”背后还可能隐匿着犯罪,但这些都不应成为在管理中粗暴执法的借口。毕竟,救助是为了保障最弱势者的权利,管理也是为了让整体的社会福利最大化。

正因此,无论是制度设计还是具体执行,理应以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善意”为出发点,哪怕是对职业行乞者。在日本东京,一些公园里还有专为流浪者搭设的帐篷。一座城市对流浪者的态度,标志着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

无论是制度设计还是制度执行,都有一个导向问题。强制救助收容的制度,不可能导向一个尊重包括流浪乞讨者在内的每个人权利的社会;而围观“犀利哥”时的集体狂欢,同样能在轻视甚至敌视流浪乞讨者的管理方式中找到根源。有句苏格兰名言说,善意是连结社会的锁链。只有更多诸如“分类救助”的制度,释放出更强大的善意,才能形成包容、尊重行乞者的社会氛围,也才能凝结广泛社会共识。

我们的社会需要从法规建设、社会保障和精神关怀等多个层面,充分展示善意,消解让流浪乞讨人群渐多的社会土壤。也需要采取更加细化、人性化的方法,发挥政府与社会共同救助的力量。唯如此,才可能使城市拥有关怀的温度。

管好公家钱袋子 不能仅仅靠审计

徐立凡

守好公共财政,审计、预算和决策,一个都不能少

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作出了部署。切实整改、着力解决好民生领域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等,被列为审计整改的重点内容。

审计整改,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公共财政运作、打击震慑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一环。一些重大腐败案件,因审计而得到揭露惩治;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因审计而得到纠正。

不过也要看到,“审计风暴”已历10年,每年审计报告揭露出的违法违纪问题,却未见明显减少。究其原因,存在一些机制结构的问题。比如,财政转移支付是审计出问题的多发区域,而这与分税制度中的设计漏洞不无关联。又如,对于企业领导人的责任审计,需要明确企业是独立的市场法人还是部门下属单位,但现实中许多企业的属性难以界定,由此留下监管空白。

财政运行的复杂性,决定了界定和矫正违法违纪行为的艰巨性。让审计更充分地发挥监督和矫正作用,让审计“体检单”能够成为改善公共财政体制的推手,就需要多一些“系统视野”,从财政体制层面进行考量。事实上,所有被审计出的问题,都有一个共性:预算关口把得不牢,决策关口放得太宽。审计是事后监督,预算和决策属于事前监督。守好公共财政,审计、预算和决策,一个都不能少。

预算是公共财政的入口。尽管《预算法》等法律体系早已建成,但是在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等各个环节,仍然存在不少空白。预算编制单位出于部门利益,宁多勿少,为不合理投资、年底突击花钱等问题埋下了隐患。此外,预算审核环节,专业性尚有欠缺,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而从现实来看,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首先应当提高预算管理权力的集约化程度和专业化程度。

决策是公共财政的出口。年年审计,都暴露出决策失误造成巨大浪费、利用决策权换取个人利益的问题。究其原因,是在决策环节没有形成科学决策机制,权力过多集中在一把手手中。提高决策能力,杜绝寻租空间,需要决策环节的分权。只有决策、执行、问责分开,行政权力能够平衡和相互制约,才能有效减少盲目决策和违法违纪现象。

公众是公共财政的最后监管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已有5年,信息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都有详细规定,这是政府部门和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共财政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尤其需要走在前头。只要应该公开的全都公开,暗箱操作的机会成本就会大大提高,公共财政才能得到有力保障。

审计整改,预算和决策都不能作壁上观。如此,公共财政才能得到有力守护,审计查出的“病灶”才有望消除。

卢沟桥提醒我们什么

李泓冰

如果我们真的对历史失忆,历史或许就不惮以同样的方式重演  

日子过得匆匆,各种忙碌,各种琐屑,让人难以瞻前顾后。偶一抬首,便是“七七”——卢沟桥事变75周年纪念日。

对中华民族而言,这个陈年的伤口,曾经是那样鲜血淋漓。尽管这个伤口,一直如风湿痼疾一般,每到阴晴不定的时节,就会隐隐作痛。比如,几乎同一天,日本宣称要促成钓鱼岛有关岛屿的“国有化”,中国外交部则表示,中国领土不容买卖。

各种现实故事,其实一直在真切地提醒我们,历史不能轻易遗忘。遗忘,对一些人来说,是刻意的回避和粉饰;对另一些人来说,是对历史事件的习惯性麻木和漠然。如果我们真的对历史失忆,历史或许就不惮以同样的方式重演——因此,为了后人,也为了曾经的伤痛,为了永不遗忘,我们有必要继续发掘并传扬历史的真相。

要“永不遗忘”,不仅需要教科书的传扬、纪念馆的再现、节日的组织活动,恐怕,当下更重要的,是让历史真正成为“人民的历史”。比如,在孩子们的系统教育中,以庄严和科学的态度,向他们呈现真实的、全面的历史;比如,在重大历史事件中,澄清更多的历史细节,记录“小人物”的经历与痛楚;比如,从还健在的历史亲历者中,抢救性地发掘真相、还原真相……

对一个拥有五千年记忆的古国而言,历史漫长得足以令后人忽略太多的细节、太多个体人物的命运。一卷史册,本纪、列传之类,全是帝王将相,弄个把江湖人物进去,就算很另类很照顾了。至于小小百姓,在五千年的叙事中,有多少人关注呢?

不要说太远的过去,就是近百年的中国史事诸如八年抗战,尽管我们有很多概念性、结论性的宏大叙事,数亿中国民众的抗战故事,也有《四世同堂》、《亮剑》等大批优秀作品在呈现讲述,但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许多真实的人物、真实的故事,正随着当事人生命的飘零,在历史长河里不留一丝痕迹。

几天前,由崔永元策划的纪录片《我的抗战2》在一家门户网站首播,这是一部类似口述实录式的历史文献片。崔永元说:“也许我们能够记住战场上将军振臂一呼,但是我们记不住冒着枪林弹雨冲上前线的士兵的身影。可是真正的历史,是由所有冲上战场的人组成。”为还原历史中“被遮蔽掉”的平民身影,这个团队就花了10年时间,抢救式采访了4000多位抗战亲历者……那些生命行将结束的平凡人物,在历史教科书中曾是“沉默的大多数”,被虚化成一个个庞大的数字,现在借着话筒,发出了细弱的声音。

有消息说,这个团队曾一度拮据得停发工资了。相比那些动辄5分钟上千万元却效果平平的宣传片,相较那些“拍你千遍也不厌倦”的清宫戏、穿越剧,这难道不是一种历史深处的忧虑?

在这样的时候,纪念日正是一种提醒:在庸常的生活中,不要忘了,生命中还有一些更重要的内容,等待我们去关注、去参与、去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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