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必须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紧紧围绕重塑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等关键环节,解决主要矛盾,破解难点问题,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富有效率的微观运行机制,实现加强宏观管理与增强微观活力的有机结合。
加强宏观管理,形成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文化宏观调控体系,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领导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的迫切需要。要按照改善宏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着力进行三方面的改革:一是调整管理权限。要按照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的要求,贯彻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管办分离,努力实现从办向管、从管微观向管宏观、从管直属单位向管全社会的转变,更好地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二是改进管理方式。实现主要由行政管理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多种管理手段的转变。充分发挥政策法规的调控作用,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要求,探索建立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努力提高文化市场执法能力;三是创新管理栽体。加强文化领域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建设,发挥群众文化组织在提供文化服务、活跃文化市场、规范行业行为中的重要作用。
增强微观活力,打造适应市场、满足需求、充满活力的文化发展主体,是提高文化单位的质量和效益的客观需要。要坚持用市场的思路和办法,激发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活力。一是用市场手段搞活文化生产。文化产品无论是生产还是营销,在坚持正确导向的同时,都要面向市场。要认真分析消费心理和市场需求,努力生产代表一个地方的文化品位、叫得响、卖得好的艺术精品,特别要形成有自主创新能力、有市场竞争能力的文化品牌;二是用市场手段盘活文化资产。鼓励社会力量通过产权交易、共同投资、联合开发等形式,参与国有文化单位改革,盘活国有文化单位的沉淀资产,解决国有文化单位“捧着金饭碗讨饭”的问题;三是用市场手段搞活文化融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坚持国有文化资本占主导地位的同时,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方式,大胆吸收民营资本与外来资本参与文化产业。支持国有文化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四是用市场手段激活文化人才。要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陈旧用人观念,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为有本事、想干事、会干事的文化人才提供合适的舞台,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激发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以优厚的条件和良好的用人环境,留住和吸引懂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和拔尖的专业人才,确保优秀人才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