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心理学第十二章第三节:幼儿音乐活动心理
2009-12-31来源:易贤网

像绘画一样,音乐也是幼儿表达和交流情绪与感受的一种重要方式。音乐能力大致包括两个方面,即感受、理解音乐与表达音乐。幼儿对音乐的感受、理解和表达能力,是通过一系列音乐活动,如倾听声音和音乐、咿呀学唱和正式的歌唱活动、节奏活动、演秦乐器的活动等表现出来的。这是一种人人具有的,在音乐活动中可以得到激发、挖掘和发展的能力。和语言的发生发展一样,这种能力具有独立的发展结构和独特的发展规律,当然也表现出明显的个体差异。

一、幼儿感知和理解音乐的特点

幼儿在音乐活动中表现出哪些心理特点?

幼儿最初感知的音乐是一种和谐的声音流,音乐刺激在他们头脑中引起的反映仅是好听,没有任何意义。这时,幼儿是把音乐作为一个整体来接受的,不能辨认出音乐中的各个因素。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对音乐作品所蕴含的内容渐渐有所了解,并渴望获得某种情绪体验。这时,音乐对他们才有了意义。在音乐活动中,幼儿对鲜明、生动、节奏感强、有抒情风格、比较接近幼儿生活的乐曲往往记得牢,如摇篮曲、进行曲等。但对音乐的情绪体验一般不是很深,而且产生得快,消失得也快。

幼儿对音乐的感受和理解是在倾听声音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

一个听力正常的幼儿,在3岁前获得的倾听经验是很丰富的。某些研究显示,在妊娠期三个月,多数胎儿对外界的声音刺激就能有所感觉,他们用动作以及改变内部的呼吸予以反应。胎儿对母亲心律的习惯,延续影响到他出生后的一些行为方式,如用左手抱出生后不久的婴儿,他们就比较容易安静,因为妈妈的心脏在身体偏左的部位。

另有研究指出,出生后几分钟的婴儿就有听觉反应,两三天后对不同的音色就能建立起条件反射,对不同频率的声音也能分化。五天后就能辨别声音的位置,一听见声音能完全停止动作,这是听觉集中的表现。另一方面,婴儿对音乐也会产生一定的反应。两三个月的婴儿听见柔和而有旋律的声音时就会停止不安的动作和哭叫,有时在安静的情况下听了音乐还会活动起来。如果每次让他听同样的音乐,他甚至能对这一音乐表现出一定的喜好。

与小班幼儿相比,中班幼儿已能从熟悉的音乐作品中获得初步的音乐概念,并能把它运用到性质相同但没听过的音乐作品中去,能根据同类乐曲的特点进行归类,能用简单的词说明它们的性质,而不像小班那样主要通过动作来体现音乐的性质。对音乐作品中明显的力度、速度变化及其表情作用,他们已能不感困难地指出。

到了大班,幼儿已开始懂得音乐作品是表达一定思想内容的。他们不仅能正确地辨认熟悉的音乐作品的情绪、性质,而且能感知作品中的各个细节部分。对音乐形象鲜明的同类作品的归类,已经不会有什么问题。如大班幼儿听过一定数量和各种少数民族舞曲以后,再欣赏风格相似的新作品,他们能不感困难地分辨出它是哪个少数民族的舞曲。对音区的变化,他们也能较准确的加以区别。如欣赏《小白兔和大黑熊》,听到在高音区进行的活泼跳跃的主旋律时,能理解是在表现小兔子,而听到低音区低沉而缓慢的主旋律时,知道是在表现大黑熊。对曲式的辨认,他们也能不感困难地感知简单的二段体和三段体曲式。

中、大班幼儿倾听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听辨性能力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他们除能认真地按要求倾听和进行听辨、描述以外,还会较多地主动倾听环境中的声音和音乐。同时,他们对音乐中音的高低、力度、速度、音区、节拍和节奏型的变化,乐段、乐句之间的重复和变化,音乐在情绪性质方面的差异,甚至某些明显的风格差异,都能从听得出具有明显的对比,逐渐发展到听得出其渐变的过程,并能了解它们在表达音乐的思想感情中所起的作用。在良好教育下,他们不但能较好地理解歌词内容稍微复杂的歌曲,而且对器乐曲的理解能力也进一步增强了。在这一阶段中,幼儿对音乐情绪、情感的体验和理解,也越来越细腻和富有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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