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lO年5月11日上午广东省公务员法检系统面试真题
2011-07-11来源:易贤网

1.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检察官在就职时要面向国旗宣示效忠祖国、信仰法律、忠于人民,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规定,检察官在就职时要面向国旗宣示效忠祖国、信仰法律、忠于人民。这是最高检察院为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完善检察官管理制度,增强检察官职业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而推出的一项新举措。这一举措,是胡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对促进检察官培养检察事业神圣感,忠实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一,检察官宣誓具有重大意义。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就职的检察官面向国旗宣誓,仪式郑重而庄严,在形式上赋予检察官职业的神圣感和树立了检查人员的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效忠祖国要求检察官从内心深处热爱国家,明确自己所担负的国家责任,这是对所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同的要求。信仰法律是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特殊行业要求,是所有检察官们职业和道德的最基本追求。而忠于人民更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司法人员应具备的品质,是司法人员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同时,通过这种公开宣誓的方式,借助自我内心警策和社会监督,使检察官在内心约束自己,在行为上规范自己,从而进一步推进司法队伍建设。司法程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有的司法人员都要做到效忠祖国、信仰法律、忠于人民。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依法治国理念建设的进程,才能更好地建设社会正义法治国家,建设和谐社会。

推行检察官任职和晋升宣誓制度是在司法官员中率先树立法律信仰的重要一步,而树立法律信仰要靠进一步推动司法公正。检察官职业的尊荣不仅要靠宣誓来获得,更要靠司法官员在司法活动中实现司法公正来建构。宣誓后,宣誓人将迈进司法官员的职业门槛,他需要用司法公正来捍卫他的宣誓,树立法律公正的权威,使人们形成对法律的信仰。

2.你是某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领导决定为一刑事审判安排人大监督活动,要你来具体负责,你

怎么安排?

【参考答案】

在我国的政体架构之下,人大有权力监督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大监督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人民

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是保证刑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首先我要了解监督规定,根据了解的情况,制定符合制度规定和切实可行的计划。总体活动安排

分旁听审判、工作交流和代表评议三个阶段。确定参加监督活动的人大代表。

在审判开始前,首先欢迎各位代表前来监督审判,简单介绍本次刑事审判的案情、合议庭组成情况、被告人的情况、旁听应注意的问题以及接下来的活动安排程序。然后安排各位代表按规定旁听这一刑事审判庭审,准备纸笔等供各位代表记录。在庭审结束后安排人大代表到会议室,以座谈会的形式,请本机关领导、案件主审法官与各位代表交流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就本次刑事审判和今后本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工作请各位代表进行评议并提出建设性建议。最后,欢送各位代表,做好收尾工作。

总结阶段:将本次审判程序的监督过程进行总结,整理成报告,向领导汇报,指出本次监督活动开展所暴露的本部门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将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置于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才能确保刑事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作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我有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将司法活动公正、公开、透明地进行下去。

3.你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当事人给你送红包,并说你的同事都已经收了,你怎么办?

【参考答案】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为拥有法律赋予的某些权力,经常会遇到诸多诱惑,所以我要坚持自己的职业廉洁性,坚守正义,坚持公正与廉洁,严词拒绝当事人的红包。

面对当事人的这种行为,我要严词拒绝,并对他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明白无误地告诉他,法官只会根据法律对案件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决不会因为任何形式的诱惑而改变自己的立场。给司法人员送红包,不仅对案件的审理无济于事,而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还可能构成行贿犯罪。其所说的“同事已经收了”只不过是行贿的托词而已,而且我也不会因为别人收受贿赂,自己也就收受。接下来,我会耐心地向他客观分析他所处的情形,让他明白法律会不枉不纵,公正严明。他所要做的就是,认真准备诉讼,最大程度地争取自己的利益。如果其坚持强送红包或悄悄趁我不注意留下,我应当及时将情况向领导汇报,把红包交到单位的纪律监察部门,由纪律检查部门来处理此事。

作为司法工作人员,要坚定立场,经得住诱惑,知法守法,谨慎地使用法律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摆正社会公平正义的天平。

4.某人被杀后法院作出了从轻判决,但被害人母亲对此不满并来上访,要求法院判处罪犯死刑,并且在办公室大哭大闹,要求见领导。作为上访接待人员,你怎么处理?

【参考答案】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其审判结果不免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同的影响,群众不满意前来上访还是会出现的,作为上访接待人员,我应当冷静对待,妥善处理。

第一,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影响他人的工作,我会先把被害人母亲带到会客室,给她倒杯茶,安抚她的情绪,让她尽快冷静下来,停止大哭大闹,并耐心倾听她的诉说,表示能够理解她的心情。这么做,让她的心情平复,能够不再心情激动地来谈案件。

第二,对其要判处罪犯死刑的要求我可以表示理解,但是判决结果是法院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综合考虑所得出的结论。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审判,审判结果也符合法律的规定,我会耐心对她讲解,指出法院是根据犯罪情节、量刑标准及被告人认罪态度等等一系列的条件来作出公正合理的审判,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这个判决结果,已经使被告人得到了应该得到的法律制裁。

第三,如果在短时间内,她还是不能理解我们的工作,不能认同被告人所受到的定罪量刑,我也会耐心细致的讲解,排除她心中的困惑。向她提供一些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法律咨询,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问题等。相信通过我的努力,被害人母亲一定会理解我的工作,一定会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

第四,我会将本次上访接待工作总结成报告,分析上访人的疑虑、要求,自己所采取的应答策略和所取得的效果,并将报告报领导审阅。

法院审判是国家公权力的行使,代表国家的权威,所以判决过程和结果一定要合法、合理,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要让人民群众满意。公民的个人道德意识和法律精神并不总是一致的,人民群众可能对法律的认知是基于个人的价值判断标准,普法教育势在必行。司法人员只有在工作中一丝不苟,公正严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加强对群众的普法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审判结果让群众理解,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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