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3日云南省公务员面试真题
2011-07-02来源:易贤网

1.结合你报考的职位。谈谈你的优势和劣势。

【思路点拨】对于此类题,考生一定要在准确认识自己所报考职位的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来回答。特别注意,既不要过分夸大自己的优势,也不要过度暴露自己的劣势。

2.你和同事发生摩擦,你怎么办?

【参考答案】第一,我会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认真思考和同事发生摩擦的原因,看自己是否有过错在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第二,如果是自己的原因,我会及时诚恳地向同事道歉,承认自己的错误,请求他的谅解。及时改正错误,并在之后的工作中多加注意。

第三,如果是同事的原因,我会在适当的时候诚恳地与他谈一谈,委婉地指出他的问题,并与他仔细进行沟通,逐步改善我和同事之间的关系。

3.领导让你组织一次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你怎么打算?

【参考答案】领导让我组织这次活动,是对我的信任,我将这样开展工作:

第一,认真学习党员先进性教育的精神,深刻理解其重要性和精神实质。广泛收集相关资料,选择全国和当地党员中的典型人物,根据实际制订活动计划,报领导批准。

第二,计划被批准后,按照计划要求实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拟定应急预案。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组织一次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主题的学习大会,宣传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三,按照计划,分步骤分层次地进行学习,组织党员写学习心得、自我剖析、召开民主生活会等,使本次学习向纵深开展,使全体党员都能深刻领会活动的精神实质。

第四,认真分析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及时解决。对此次活动的经验和不足作一个详细的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呈报给领导,以便日后工作参考。

4.你的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负面反应。你怎么办?

【参考答案】如果因为我的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负面反应,我会这样做:

第一,尽力采取措施以消除给单位造成的负面反应;如果无力独自解决,请求单位的帮助。

第二,勇敢面对现实,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因此受到单位的处罚,也不会气馁,更不会对别人产生意见。

第三,及时总结失误和教训并以书面形式呈报给相关领导,以诚恳的态度作出自我批评和检讨,诚恳接受单位领导的批评与意见。

第四,在之后的工作中认真负责,以此次教训鞭策自己,绝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5.你怎么理解“法不责众”?

【参考答案】第一,它的本意是指当一件事情具有了群体性或普遍性,即使它存在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的因素,法律也难以对所有违法的人进行追究,而只能惩罚主犯。在我国,《刑法》《民法》等法规都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体现出“众若犯法、法亦责众”的精神。但是它在实际生活中的确存在一定的影响。

第二,这种情况违背了我国法律“执法公正,违法必究”的原则,也是我国现行法律不完善的表现。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群众力量的强大,在政府管理中,我们应该避免众人犯错误的可能。比如群众上访,倘若只是个别群众上访,那我们还可以妥善解决,而要是群体上访静坐等,就是个棘手问题,就有可能出现“法不责众”的现象。所以作为公务员,要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体察民情,杜绝非正常现象,这也是杜绝“法不责众”的根本。

第三,“法不责众”毕竟是一种消极、不负责的现象。作为一名公务员,我们要从根本上、从心理上杜绝这种思想。在工作中,做到不拉帮结派,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进行,“法不责众”这种现象一定会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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