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金融十件大事
2012-01-22来源:中国金融杂志

适度宽松货币政策转向稳健

2010年12月10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1年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开始转向稳健。2009年,为应对金融危机,我国实施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2010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人民银行继续实施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增强了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为加强流动性管理,适度调控货币信贷投放,2010年6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各0.5个百分点,并于2010年10月20日、12月26日两次上调了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1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每次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

时隔6年后,中国再度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这是中国决策层对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科学应对,表明我国在面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抑制通货膨胀压力的双重挑战下,力图通过“一松一中”的政策搭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重启

2010年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称,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我国国际收支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此次在2005年汇改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重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继续按照已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浮动区间,对人民币汇率浮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重启汇改后,市场经历短暂动荡,人民币汇率呈现双向、宽幅波动,升值预期逐渐减弱,外汇供求失衡状况趋于缓和。

我国正处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刻。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浮动汇率可灵活调节内外部比价,有助于引导资源向内需部门配置,推动产业升级,减少贸易不平衡和经济对出口的过度依赖。同时,进一步推进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有利于抑制通货膨胀和资产泡沫,减少央行被动投放货币的压力。因此人民币汇改重启是适应中长期经济发展需要和短期宏观调控的必要举措。

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

2010年6月10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年内清查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并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8月19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地方政府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产物,在统筹地方政府资源、促进当地经济较快发展过程中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暴露出运作不规范、债务风险和潜在偿债压力过大等问题。为此,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及时将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作为重要任务,对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中国在国际金融领域的话语权提高

2010年4月25日,世界银行发展委员会春季会议通过了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投票权的改革方案,发展中国家在世界银行的投票权从44.06%增加到47.19%,中国占了新增的一半,从2.77%提高到4.42%,成为世界银行第三大股东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2010年11月6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就份额和治理改革一揽子方案达成一致。根据方案,发达国家份额整体降至57.7%,发展中国家升至42.3%,发达国家向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整体转移份额2.8个百分点。中国的份额从3.72%升至6.39%,投票权也从3.65%升至6.07%,位列美国和日本之后。

金融危机之后,新兴市场成为推动全球复苏的重要力量,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与日俱增。作为新兴市场国家的重要代表,中国在IMF及世界银行投票权的增加不仅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中国不断增强的经济实力和影响力的充分肯定,更预示着“中国声音”将在后危机时代全球国际货币金融体系重建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人民币国际化步伐加快

2010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白俄罗斯签署了《中白双边本币结算协议》,允许符合两国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间的支付与结算使用两国法律所允许的任何货币办理。这是我国第一个与非接壤国家签订的一般贸易本币结算协议。6月9日和7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冰岛中央银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分别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以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加强双边金融合作。11月22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宣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对俄罗斯卢布交易,以此促进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的双边贸易,便利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满足经济主体降低汇兑成本的需要。此外,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北京、天津、内蒙古等20个省(市、区);试点业务范围包括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不再限制境外地域,企业可按市场原则选择使用人民币结算。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行“新疆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仪式。新疆成为中国首个开通跨境投资人民币结算的地区。

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与更多的国家签署货币互换协议,是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人民币国际结算货币功能、加快向国际储备货币功能转换的重要举措,对实现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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