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4年度博州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2014-08-12来源: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网

州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会计队伍诚信建设,提升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和专业工作胜任能力,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为突出会计人员应知应会的内容,体现会计业务实际处理能力培养的前提下,注重新知识的普及,聘请优秀的师资,分析培训对象的层次,采取分类培训的方式,强化教学管理,严格培训纪律,做好2014年度博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单位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单位财务制度、银行会计学、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解读。

二、参加人员

州直、博乐市、阿拉山口市;中央、自治区驻博各企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参加本次培训。精河县、温泉县、中小学持证人员;医疗卫生机构持证人员;中级职称持证人员参加州会计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考勤达标,考试合格者,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加盖合格印章。

三、培训时间

从2014年9月1日开始至2014年11月15日结束,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小学财务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会计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提前报名参加其中一期培训班学习;金融、保险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金融保险类培训班学习;阿拉山口市会计人员参加山口培训班学习;阿拉山口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参加州上培训班的学习。具体培训日期为:

第一期:2014年8月20日—2014年8月22日(阿拉山口市企业类)

第二期:2014年8月27日—2014年8月29日(行政类)

第三期: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3日(行政类)

第四期:2014年9月22日—2014年9月24日(事业类)

第五期:2014年9月25日—2014年9月27日(事业类)

第六期: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10日(中小学财务人员)

第七期:2014年10月11日—2014年10月12日(金融类)

第八期:2014年10月13日—2014年10月15日(医疗卫生机构)

第九期:2014年10月20日—2014年10月22日(企业类)

第十期:2014年10月23日—2014年10月25日(企业类)

第十一期:2014年10月26日—2014年10月28日(企业类)

第十二期:2014年10月29日—2014年10月31日(企业类)

第十三期: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2日(金融类)

第十四期: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5日(企业类)

第十五期:2014年11月6日—2014年11月8日(企业类)

第十六期: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12日(企业类)

第十七期:2014年11月15日—2014年11月16日(金融类)

四、报名、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博州会计培训中心

联系人:张智军、严红丽、弥佳宏

联系电话:2315651、2315327

五、培训费用

按博州发改委核定标准收费。

自治州会计学会自治州会计培训中心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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