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参加2014年自治区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通知
2014-06-20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教育局网

各县、市教育局,地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自治区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14]15号)精神,2014年暑期将在新疆师范大学和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分别举办心理健康辅导与汽车车身修复两个专业的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学员推荐条件

培训对象为喀什地区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含技工学校)的专业教师,要求具有初级以上教师职称,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原则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时间不少于3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

优化教师队伍的素质,提高职业教育教学水平,特别是实践教学能力。通过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培训,包括基础理论讲解、实践技能操作,使教师了解专业基本原理,具备职业教育的基本素质,在教学工作中自觉运用专业知识以及职业教育的方法和技巧。

三、培训基地和培训时间

(一)新疆师范大学承担60名教师培训任务(心理健康辅导专业)。培训时间:2014年7月13日至8月23日(7月12日报到)。报到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乘BRT2号线、BRT3号线、906路、916路、304路、46路、59路、502路、701路、535路车新疆师范大学站下车即到),新疆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一楼会议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991-4332120,4337936,13079901597。

(二)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承担30名教师培训任务(汽车车身修复)。培训时间:2014年7月13日至8月23日(7月12日报到)。报到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乘1路、111路家佳乐站换乘613路或19路在交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人:曹主任,宋老师;联系电话:0991-7902061,13579291560,13999933816。

四、培训经费

参训教师培训期间的培训费、住宿补助费、伙食补助费及教材补助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标准为6000元/人,其中培训费3000元、住宿补助1350元(每人每天为30元,45天为1350元)、伙食补助1350元(每人每天为30元,45天为1350元)、教材补助3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伙食费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住宿费不足部分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教师往返培训学校的差旅费由原单位核销。

五、培训要求

参训教师必须服从培训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特殊化,在培训期间不得携带配偶、子女。培训期满,由培训基地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由选派单位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六、考核结业

参训教师完成培训和实践内容,经考核合格由培训基地颁发《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证书》以及由教育厅印制的《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自治区级培训结业证书》,经鉴定符合自治区大中专学校或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学员可凭结业证书统一由本校相关部门到教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本周期集中培训继续教育登记。

各县市、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并于6月25日前将培训汇总表(附件2)报送地区教育局职成教科,学员推荐表(附件3,一式两份)由参训教师报到时交培训基地。

联系人:兰金山

电 话:0998-2523293 2522693(传真)

邮 件:ks09982523293@163.com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附 件:

1、自治区中职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2、自治区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汇总表

3、自治区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自治区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汇总表.doc》、《自治区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doc》来源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18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2025公考·省考培训课程试听预约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