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丰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2020-09-21来源:海丰县人民政府网

海丰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根据中共海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海机编[2016)21号)和《中共海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海丰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海机编[2020]119号)和《中共海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增设项目服务部的批复》(海机编[2020]77号)规定,现因工作需要,经中心党组班子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海丰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招聘政府聘员4名(具体招聘职位情况详见附件)。

二、薪酬待遇

政府聘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含五险),每月3000元,具体工资福利待遇按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海丰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出意见,报县政府确定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补贴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交通食宿自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箱,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年龄设在35周岁以下;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文字功底扎实,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工作踏实、认真负责、工作态度好;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工作责任心强。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hf.gov.cn/)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9 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海丰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原县中小企业局三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由海丰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

5.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海丰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附件)。《海丰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可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hf.gov.cn/)下载。

(3)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包括机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海丰县政府信息网公告(http://www.gdhf.gov.cn/)。

1、计算机实操测试本次机考主要测试电脑操作能力,测试内容主要为“Word”和“Excel”的实操应用。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机考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各考生留意海丰县政府信息网公告。

2、面试

根据机考成绩,原则上按报考聘员以1:3的比例,以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对象。若机考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机考成绩合格人数不足3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各考生留意海丰县政府信息网公告。

3、面试题目

面试题目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并签订保密责任合同。

4、面试考官

面试考官由海丰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第三方考试机构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员组成。

5、评分标准

参照公务员面试评分标准。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人员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政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和政审有关要求执行。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政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和政审有关要求执行。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海丰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按有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本单位服务一年以上,对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不满一年的,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不出具同意报考其他单位的证明和个人工作鉴定。

聘用人员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海丰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期间,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本单位决定是否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续聘。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均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三)报考者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确保联系。

(四)报考者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海丰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6600916(海丰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

监督电话:0660-6892178(海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20年海丰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表

2.海丰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

3.考生承诺书

海丰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

2020年9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gdhf.gov.cn/gdhf/zwgk/1200/1202/content/post_629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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