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汕尾市城区委党校、区审计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20-08-19来源: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网

汕尾市城区委党校、区审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尾市城区关于贯彻落实<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实施意见》(汕市区委字〔2020〕6号)、《2020年汕尾市城区委党校、区审计局招聘研究生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就汕尾市城区委党校、区审计局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电子邮件报名资料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0年8月22日(星期六)下午15:00-18:00,携带整套报名资料(详见附件2,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带齐各种证件和证明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地址:汕尾市区城区政府办公大楼702室,咨询电话:0660-3295386。

二、面试事项

(一)面试时间:2020年8月23日(星期天)上午。考生进场时间为上午7:20至7:40。超过进场时限(即上午7:40以后)、证件不齐、三次测量后体温仍然超过37.3℃的考生不能进场,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汕尾市区田家炳中学6号楼。

(三)所需资料:进考场前5分钟,考生须打开自己手机的“粤康码”,保持“粤康码”显示时间动态(不能提供截图),凭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 和“粤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分散有序入场。证件资料不齐全的考生,不得进场参加面试。

(四)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面试主评委给分相同的,按监督评委给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

三、疫情防控

(一)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未注册的考生不予发放准考证,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须每天登陆“粤省事”,通过“粤康码”进行健康申报。健康码异常或考前出现发热、干咳、流涕等疑似症状,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仍在隔离治疗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进场时经三次测量后体温仍然超过37.3℃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期间按要求及时摘除口罩外,在考场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成绩,并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和附件内容,准确理解把握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证明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切勿因看错或记错本人的面试时间、地点或携带证件证明不齐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面试。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考生参加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安排好交通及食宿,保管好面试所需证件,并注意安全。要提前了解熟悉面试考场,规划好到达路线,预留足够时间,避免造成遗憾。

(三)如遇恶劣天气、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改期的,将另行通知并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wchengqu.gov.cn/)予以公告。

附件:1.资格审核考生名单.xlsx

2.资格审核所需材料.docx

3.面试考生须知.docx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swchengqu.gov.cn/swchengqu/jjcq/gsgg/content/post_622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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