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汕尾市第三批中小学校长招聘公告
2017-06-16来源:汕尾市教育局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学校管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市决定再次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校长。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实行公开选拔、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职位

向全市公开招聘34名中小学校长,学校名单如下:

城区(2所):马宫中学、红草镇南汾小学(应聘马宫中学校长必须具有副股级职务2年以上,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应聘南汾小学校长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海丰县(12所):南塗中学、沙港中学、梅岭中学、西坑实验学校、赤坑镇中心小学、黄羌林场学校、梅陇镇梅陇小学、梅陇镇梅岭小学、梅陇镇梅兴小学、公平镇第四小学、城东镇龙山小学、海丰县特殊教育学校(本科学历,具备特殊教育专业)

陆丰市(18所):陂洋镇古寨中学、大安农场学校、陂洋中学、湖东镇华美小学、博美镇第二小学、博美镇霞绕小学、陂洋镇龙潭小学、陂洋镇双坑小学、东海镇新光小学、甲西镇北池小学、甲西镇天湖小学、城东镇水乾小学、甲东镇可湖小学、铜锣湖中心小学、八万中心小学、潭西中学、水墘中学、龙湖学校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所):田墘街道中心小学、东洲街道中心小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思想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人员,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四)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男55岁以下(1962年1月1日后出生),女5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应聘中学校长和镇(街)中心小学校长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聘面上小学校长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七)具有5年以上教学实践经验。现任中学正职校长、担任中学副校长2年以上或担任中学中层正职干部5年以上者可竞聘中学校长或小学校长;现任小学正职校长、担任小学副校长2年以上或担任小学中层正职干部5年以上者可竞聘小学校长。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应聘者需提供下列材料:报名表(见附件)、大1寸相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聘书、任职文件、计生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于2017年6月21至23日直接到广东省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联系人:陈遵结,0660-3390663。

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试与考察

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考察成绩按20%计入总分。

1.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上午9:00,笔试地点:汕尾市林伟华中学。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领导能力、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采用现场答辩、专家组评议等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邀请市外专家进行面试。面试地点:汕尾市技工学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考察。由县(市、区)教育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组人员2人以上。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汕尾市中小学校长考核工作方案》(汕教函﹝2016﹞226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成绩按20%计入总分,其中学校教职工评分占10%,考核组领导占10%。

(三)体检和公示

1.体检。经笔试、面试和考察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要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第二名递补。

2.公示。经体检合格拟聘用的对象名单将在汕尾教育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校长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聘任(高中校长拟任人选须报汕尾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聘任手续)。

2.聘用校长纳入各县(市、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关薪酬待遇。

附件:

汕尾市第三批中小学校长公开招聘报名表

汕尾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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