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昆明市嵩明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招聘启事
2011-01-05来源: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网

根据工作需要,嵩明县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播音员主持人。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播音员主持人:4名,男2名;女2名。

二、招聘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思想作风正派,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有较强的政治理论修养、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 

2、具有大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综合素质较高;语言自然流畅,吐字清晰,普通话规范,具有个性鲜明、较强的语言组织表达和应变能力。 

3、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20-25周岁之间,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6米以上,限播音主持人专业毕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4、有播音、主持取得全国播音员主持人从业资格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

1、报名时所需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和6寸生活彩色照片各2张。 

2、报名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月26日。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人在报名期限内持所需证件至嵩明县黄龙大街337号,嵩明县广播电视局总编室报名。联系人:刘文贵、岳 倩 。联系电话:0871-7911141。 

(2) 网上报名:报考人在报名期限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通过发电子邮件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通过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所需证件复印件、照片及联络方式邮寄或发送到嵩明县黄龙大街337号嵩明县广播电视局总编室(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查验)收,邮编:651700;网上报名邮 箱: smtv007@163.com。

(3)凡报名者需递交个人主持节目的光碟一张(20分钟以内)。

五、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嵩明县广播电视局与新聘用人员签定试用期为5个月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月工资为1300 元。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的 表现,综合考察其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综合素质、劳动纪律等情况,考察确定是否留用或终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可续 签)。工资由财政部门按大、中、专毕业生待遇核发,单位购买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工资调整、晋级按政策规定进行,住房由单位提供。

六、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垂询。 

附:点击下载:报名表

嵩明县广播电视台

201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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