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昆明市五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07-05-15来源:五华区劳动局

  为解决人员紧缺问题,进一步充实五华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昆明市人事局核准,五华区部分事业单位将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方法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就业期限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持有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开具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四)招聘对象的年龄要求:截止2007年5月,年龄符合招聘单位的年龄要求。
  (五)对要求硕士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免笔试进行招聘(硕士学历要求报考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的,应按要求参加笔试)。
  (六)具备招聘单位所需的其它招聘条件。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昆明人才网《昆明市五华区2007年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表》。网址: http://www.kmrc.gov.cn。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07年5月21 日-5月23日(三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二)报名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委党校(昆明市永昌小区云兴路77号)
  (三)报名所需证明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2、应届毕业生(含就业期限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报名。
  (四)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首先到各用人单位报名点报名,对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开具报名通知单;
  2、报考人员凭用人单位出具的报名通知单到资格审查处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考人员凭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3、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将削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特殊情况需报经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4、报名费按(1992)价费字253号和财综(2001)94号文件规定收取。
六、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考试分为基础知识考试(笔试)和专业知识考试(或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知识考试占40%、专业知识考试(或面试)占60%。
  (一)基础知识考试
  1、基础知识考试参考书采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用书《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
  2、基础知识考试的考试内容范围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中的内容:第一部分:基础理论;第二部分:法律;第三部分:职业能力测试;第四部分:公文写作于处理;第五部分:国情、省情及时政。
  3、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基础知识(笔试)的考试时间为6月17日,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的地点为准。
  4、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考核补充人员规程的有关规定,基础知识考试(笔试)的成绩在面试成绩未出之前保密不公布,将与面试成绩一同公布。
  (二)专业知识考试(或面试)
  专业知识考试(或面试)在基础知识考试(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招聘程序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和不同的岗位,按照聘用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员。
  2.体检和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有关费用自理)和考核,在体检或考核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余下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4.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到昆明市五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无法办理人事代理的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5.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6.聘用人员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昆人通〔2006〕22号)文件的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八、 招聘纪律
  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计划审核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和材料,招聘各个环节的工作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昆明市五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1-6277516。

昆明市五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七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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