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江华县2013年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2013-07-24来源: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2、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具体实施办法请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网”或“湖南省征兵网”查询。

更多信息请查看征兵/军转干部安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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