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太原市阳曲县征兵工作政策规定
2013-07-13来源:阳曲县人民政府网

(一)征集时间安排。分七个阶段,7月5日前计划准备,7月6日至8月6日宣传发动,8月7日至9日初检初审,8月10日至12日体格检查,8月16日至24日政治审查,8月25日至9月1日审批定兵,9月2日至5日新兵交接和运输。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在普通高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可适当提前,在大学生离校前组织初检、初审和预定兵。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由部队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

(二)新兵征集的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北京、天津、上海及省会城市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其他地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集初中生比例的上限。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多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三)应征青年的年龄规定。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应征青年的政治条件。适龄青年必须是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军队,政治历史清楚,无劣迹,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勇于奉献,决心保卫祖国、敢于牺牲奉献的优秀青年。

(五)应征青年的身体条件。初中文化程度应征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0.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0.6);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0.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0.3);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0.3)。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同时,其他各项身体检查必须符合规定条件。

(六)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口所在地应征,报名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和8张近期1寸免冠照,到乡镇(社区)武装部报名,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时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七)义务兵服役期间的有关待遇。义务兵服役期为2年,第一年每月领取义务兵津贴500元,第二年每月领取600元;实行供给制,伙食最低按450元/人月保障,服装费(折价)4500元。义务兵服役期满,根据部队需要可直接选改为士官,士官分1-6个等级,最低月薪分别为2300、2900、3700、4600、5300、6000元不等。凡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士兵,军事成绩优异,思想表现突出,经单位推荐,可以报考军校。

(八)大学生征集相关优惠政策。1、已被普通学校录取的学生应征政策。(1)可以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2)入伍后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到入伍地县(区)人民武装部与录取高校共同审核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役后可到原录取高校办理入学。2、高校学生应征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政策。(1)国家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每人每年最高补偿6000元。(2)入伍前系高校在校生的(含当年国家录取的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3、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条件。(1)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2)三本毕业生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3)年龄不超过26岁。(4)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4、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规定。(1)参加全国统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2年。(2)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保送入学后,本科以上学历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安排2年本科层次培训。

(九)退役后优抚政策。在校大学生退役后一年内保留学籍,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我省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士官服役满12年,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因战5—8级残疾,烈士子女符合国家安置条件;对符合国家安置条件而选择自主就业的专业士官、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分别按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3倍发放;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为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2012年底入伍的标准为30484元/人/年);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为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住户人均纯收入的2倍(2012年底入伍的标准为9126元/人/年)。

(十)确保廉洁征兵的举措。严格落实“五公开一集中”措施,做到统一报名、统一体检、统一政审、统一定兵、统一办理手续;不准领导打招呼、写条子,不准征兵人员接受钱物,不准接兵人员吃拿卡要,不准新兵家长请客送礼,不准兵役机关巧立名目乱收费。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公布征兵政策、体检政审和初定兵名单,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发放廉洁征兵监督卡,严肃查处违反征兵纪律的人和事。

县征兵报名咨询电话:4662470 5521204 廉洁征兵举报电话:5521514

各乡镇征兵报名咨询电话:

黄 寨 镇:刘建国 18335133003

泥 屯 镇:尹金弟 13934589356

大 盂 镇:荣改莲 13333415273

东黄水镇:肖 凯 13613473691

高 村 乡:庞 磊 15934048777

侯 村 乡:马云顺 13033480480

凌井店乡:武睿刚 13453166098

杨 兴 乡:冯 燕 13485365765

西凌井乡:李建福 13753483001

北小店乡:孙 原 13834501900

社 区 办:乔 馨 135097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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