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张家口市康保县夏秋季征兵公告
2013-07-10来源:康保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通知,全国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即每年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现就有关情况发布公告。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应征男青年,以普通高中、高职高专和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为重点,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应征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青年为2013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可放宽到22周岁。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五、报名方式。适龄男青年应征报名需持本人户口本前往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武装部登记报名。

六、应征报名时间。适龄青年报名时间从2013年7月1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结束。兵役征集具体情况请咨询县征兵办公室,电话:5512145,13833359808。

康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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