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男兵征集公告
2013-05-15来源:织金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通知要求,全国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季征兵,即从以往的每年10、11月开始征兵,12月1日批准入伍,12月30日征兵结束;改为今年起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

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当兵的历史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参军报国既是磨练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谁选择了军营,谁就选择了光荣、选择了责任。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听从祖国召唤,接受人民挑选,为保卫祖国安全、捍卫祖国尊严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广大青年朋友们,好男儿,当兵去!

男兵征集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3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2年入校的学生。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

(二)征集年龄要求

男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入伍基本身体条件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1.身高。男性162cm以上。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空降兵168cm以上,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170cm以上。

2.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视力。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为合格。

4.内科检查。肝、胆、胰、脾、肾未见明显异常,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不超过3个,单个直径不超过1cm ;单发肝肾囊肿(或血管瘤)直径不超过3 cm;轻度脂肪肝,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 mmHg;舒张压≥60mmHg、90 mmHg;心率:60-100次/分钟。

5.其它问题。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纯属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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