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简章
2013-05-08来源: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

一、士官基本知识

士官是指从服现役期满2年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士官分为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三级、二级、一级军士长)。

根据部队有关规定,每期士官的服役期限为:下士、中士3年,上士以上为每级4年。上士以上士官可以作转业安置。

二、招收的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求,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下同)、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要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义务兵征集的有关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招收。

三、招收专业情况(附件)

四、招收的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报名登记、体检政审、专业审定、批准入伍、签订协议、交接运输、检疫复查、入伍训练、分配使用的程序进行。

(一)申请和报名

1.今年试行直招士官网上报名,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男性应届毕业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网址: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查询招收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直招士官报名。

2.往届毕业生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

(人民武装部)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同一底片的1寸彩色登记照6张、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各1份。

3.女性毕业生直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直接将报名表电子文档(报名表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cqbys.com上下载,务必留下联系电话)通过电子邮件发至cqzbbgs@163.com,由市征兵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由市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体检。

4.应届男性毕业生网上报名后,高校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结合开展大学生预征,组织对直招士官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检,参加初审初检人员应准备本人身份证、同一底片的1寸彩色登记照6张、学校学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各1份。

5.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5日。

(二)体检政审

1.经报名初审后,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对初审合格人员统一集中组织体检(女性毕业生由市征兵办公室负责体检)。具体时间由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鉴于有的体检结果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对体检结果将通过适当渠道反馈,不张榜公布。

2.对体检合格人员,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规

定组织政审,主要查清初中就读以来的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时间安排为7月5日以前完成。

(三)专业审定

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组织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的学历、毕业证、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收专业进行审定。对体检、政审、专业均符合招收条件的人员,由重庆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公安、卫生、教育、纪检、高校等部门集体审定,择优确定预招对象,并通知到学校或本人,而后进行不少于5天的社会公示。

(四)批准入伍、签订协议

通过公示的拟招对象,7月初由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组织签订招收协议。签订协议后,招收对象就读的高校应当将学籍档案移交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重庆市征兵办公室对招收对象档案材料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7月下旬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入伍通知书。

(五)组织交接

重庆市征兵办公室与接收的大单位协商,确定直招士官运输时间和方式,集中安排在8月2日至10日进行运输。直招士官一般在重庆集中后自行到达部队报到,由部队发放被装。

(六)部队复查

招收的士官到达部队后,部队按照招收规定对接收人员的体检、政审和专业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招收条件的,作退兵处理。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将分别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和“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www.osta.org.cn)进行网上查验。

五、招收士官的待遇

(一)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由各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其家庭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

(二)批准入伍前是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开单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批准入伍前是企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按照与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待遇及企业工资制度规定,补发离开单位当月的工资。

(三)应届大专毕业生首次任命为士官的军衔级别工资起点标准为下士四档(2300元左右,在西藏服役另有较高的地区补贴),应届本科毕业生首次任命为士官的军衔级别工资起点标准比专科毕业生高一个工资档次。招收的士官均享受部队提供给其他同类士官的生活、服装等供给待遇。

除每月工资外,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

服现役期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部规定,享受相关的津贴补贴(军人职业津贴、伙食补贴、生活补贴、夫妻分居补助、职务津贴、随军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房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子女保育、教育补助)、退役费,士官生活补助、伙食灶差补助、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生活待遇,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

(四)招收士官的退役安置。招收的士官,服役满上士服役年限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接收,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接收;服役未满上士服役年限,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接收;因其他原因不能以转业、复员、退休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接收;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

重庆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邮箱:cqzbbgs@163.com

重庆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2013年重庆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收专业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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