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建设局建筑规划设计所招聘简章
2009-05-06来源:晋宁县建筑规划设计所

一、简介

晋宁县建筑规划设计所,隶属晋宁县建设局股所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承担本县辖区内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市政道路设计、房屋抗震加固设计、园林建筑设计。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和《昆明市人事局关于同意晋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昆人复[2009]9号)精神,我局决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㈠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应(往)届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规划建筑设计 12 1 应届 本科及其以上 建筑设计  
规划建筑设计 13 1 社招 中专及其以上 工业与民用建筑 3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
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从事建筑设计工作3年以上优先

㈡资格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遵守宪法和法律;

⒊具有良好的品行;

⒋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⒍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毕业生)或社招人员(年龄三十五岁以下1974年5月1日后出生,国民教育全日制中专以上文凭)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招聘计划2人。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5—15日(除节假日以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晋宁县建设局办公室(昆明市晋宁县北苑路13号三楼局办公室)

联系人:钱红梅          联系电话:0871—7807862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2009年毕业生持推荐表);社招岗位持毕业证、身份证、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失业证)、岗位所需的资格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小1寸近期彩照2张。

五、考试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方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范围主要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知识。

笔试时间:2009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2009年6月6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5月25日至5月30日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

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方式占70%,面试占30%。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60分)及其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八、举报监督电话

晋宁县监察局                       7892287

晋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7894873

九、其他事项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及昆明人事网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向报考单位申请查分。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执行。

晋宁县建筑规划设计所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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