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为使广大适龄男青年了解今年征兵政策,踊跃参军入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兵的条件标准和报名方式
(一)文化程度
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学历高的青年优先征集。
(二)征集年龄
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
应征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到所属乡镇(街道)武装部或到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在校大学生到学校武装部报名。
二、相关优抚安置政策
(一)优抚政策
1、2013年1月1日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一体、同役同酬,按照不低于全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1倍标准发放;对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增发1倍;自2011年起入伍的城镇户籍士兵,退役后,除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经济补助外,财政补助加优待金提高部分不低于上一年度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
2、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入伍后,可按规定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最高6000元。
3、对非岱岳区籍驻地高校在校大学生从我区征兵办公室办理手续入伍的,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伍,保留原岗位及福利待遇,同时享受义务兵优待金,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后复工复职。
(二)就业政策
1、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入伍后,表现优秀的可直接选拔为军官,大专以上的优先选取为士官。
2、岱岳区事业单位招聘时,拿出非专业岗位15%的指标,招聘从我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退役士兵。
3、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
(三)升学政策
1、入伍后,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参加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3、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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