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
2025-07-09来源: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德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间出生),性别不限;

(四)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志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组织纪律性强,执行力强,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八)具有司法、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4.曾从事司法行政部门辅助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聘用或者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不适宜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要求

(一)岗位名称:司法协理员。

(二)招聘人数:5名。

(三)工作地点:到岗后,按照岗位需要安排到局机关、司法所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 7月18日,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政治处(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宝塔路晋宁区司法局二楼208)。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考生本人持相关资料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个人简历(附一寸免冠照片)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备注:审查原件,交复印件);

3.本人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1份;

(五)资格审查:报名完成后,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并发布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四、招聘方式

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考核采取结构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人员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为2:1。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3.笔试地点:晋宁区司法局五楼会议室(以正式通知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5年7月25日前在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公示栏进行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不足2:1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5日(星期二)  上午10:00

2.面试地点:晋宁区司法局五楼党员活动室(以正式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2025年8月5日在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公示栏进行公布。

(三)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于2025年8月6日前在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公示栏进行公布。

五、体检及政审

(一)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在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产生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政治审查: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各1份,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阶段。

六、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审查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公示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二)在未办理入职手续前,若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的,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联系不上本人的。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和体检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所有。薪资待遇等其他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0871-67801601 晋宁区司法局政治处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

2025年7月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U1Ygpp_cwjIBgRBxCZD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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