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5-01-12来源: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

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政法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编制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以上证书;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6.责任心强,能够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7.具有党政部门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需由相关单位出具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3日—1月1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政法委403办公室(昆阳街道宝塔路中段晋宁区司法局四楼)。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联系人:张吉(电话:0871-67892345)。

4.报名材料:

(1)报名时须查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后)一式两份(自行下载插入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并签名);

名单

识别二维码获取报名表

(2)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3)已就业的出具单位同意报名证明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结合的方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达3名及以上方可开考,试题全部为主观题,内容围绕区情社情、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和政法综治维稳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取相应考生参加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为现场考核应聘人员的公文处理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

3.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在“平安晋宁”公众号和招聘单位公示。

5.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取相应考生进行政审。

2.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政审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体检

1.政审合格后,综合成绩排名第1名的考生到区级(含区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在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五)聘用

1.根据综合排名政审、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平安晋宁”公众号及单位公示5天(含节假日及双休)。

2.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聘用人员须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凡违反相关规定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接受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政审、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三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3)其他情况出现空缺的。

2.本招聘公告由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3.薪资等其他未尽事宜,请到现场或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13888159392、13888572376。

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8WcXX79a1aiEQ8oWSdu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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