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征兵公告
2024-07-04来源:秀美乐育公众号

乐育镇2024年下半年征兵公告

乐育镇2024年下半年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欢迎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现将我镇下半年征兵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男兵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二)女兵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三)直招军士

2024年3月中旬至2024年8月1日。

适龄青年可以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也可以到乐育镇人民武装部报名应征。

02征集对象及年龄

(一)男性义务兵应征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大学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非全日制大学生年满18至22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男青年以各类大学毕业生为重点,符合征集条件的理工类大学毕业生、取得国家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高级技工等级证书的毕业生优先定兵。

(二)女性义务兵应征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三)直招军士应征青年:2024年招收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其所学专业在就读的高校已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03征集条件

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视力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BMI<27;

女性:17≤BMI<24。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建议不要报名:

①面颈部纹身或者瘢痕长径超过3cm的,带有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③有严重生理缺陷或严重残疾的;

④患有精神类疾病、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恶性肿瘤、神经系统疾病等严重疾病的。

具体标准条件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及有关规定为准。

04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应征公民按照网上报名-初检初审-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走访调查-体格检查-预定新兵-役前教育-正式定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的流程,最终符合征集条件的,由红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05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一)入伍有优待

1.大学毕业生优先征集

大学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鼓励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取得高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参军入伍,参照大学毕业生落实优先措施和相关待遇。

2.经济优持

(1)云南省大学毕业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大学本科毕业生每人8000元,专科毕业生每人6000元。二次入伍人员按 4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年11月底核准参军入伍人数,翌年6月底前逐级下拨到位。直招军士不享受经济奖励政策。

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各类高校应(往)届毕业生被红河州各县市区兵役机关征集为义务兵的,财政按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一次性奖励6000元,专科学历每人一次性奖励4000元的标准实施奖励。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目前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对定向补入西藏、新疆等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部队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提高到普通兵1.2倍(每年分两次发放,义务兵两年服役期间共计发放4次)。

(3)学费减免与补偿(代偿)

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3.依法优先优持

应征入伍的公民及其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依法享受军人、军属待遇,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依法享受各地出台的关于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的相关优待政策。

(二)服役有发展

1.选改军士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2年,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批准可以选改为军士;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2.选拔军官

从士兵中选拔军官,主要有三种方式: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士兵考学、保送入学。

(三)退役有保障

1.学业保障

保留学籍:在校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入伍,可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2.免试专升本

高职(专科)毕业生(含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指免文化课考试)专升本。

3.研究生招生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考规模逐年扩大;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就业(创业)保障

1.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45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助。

2.政府安置岗位

服现役满12年或服现役期间立功受奖(平时二等功以上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可由政府安排工作。

3.逐月领取退役金

军士或军官服役满16年,经审核批准后可以逐月领取退役金

4.定向考录(聘)

(1)士兵服役时间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国家及省级公务员招考中,有面向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定向招录计划;

(3)地方专武干部一般面向退役军人招录;

(4)在军队文职人员考试中,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政策性加分。

5.就业服务

各地开展针对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鼓励地方非公经济企业招聘退役军人,扩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

6.创业服务

各地开展面向退役军人的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享受相关金融帮扶及税收优惠政策。

06廉洁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2.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

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

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和请吃吃请。

2.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3.不在网络论坛等发表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

4.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5.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漏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廉洁征兵监督员应积极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问题。

(四)征接兵人员发生问题,现役人员和文职人员由兵役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处,地方人员移交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新兵和家长发生问题,按照规定追究责任,行贿受贿一起查。

07征兵咨询通道

咨询电话:乐育镇人民政府武装部:0873-4621360,18789282502

全国征兵网地址:http://www.gfbzb.gov.cn,更多详情请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关注“云南征兵”微信公众号查询。

梦想激荡人心,时代催人奋进。从军报国,不仅是时代赋予广大青年的光荣使命,也是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部队是一所锻炼人、培养人、教育人的大学校,参军是广大适龄青年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希望广大适龄青年家长,积极支持子女参军报国,希望广大适龄青年响应祖国号召,积极应征,展示我镇优秀儿女热爱国防、投身国防、奉献国防的风采,以实际行动为家乡争光,为祖国添彩!

特此公告

乐育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1Kp1vlZNOVQN44ktM6k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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