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2012年冬季征兵布告
2012-10-26来源:茂名市人民政府网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命令,现将今年冬季征兵政策规定布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城镇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村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二、征集条件

(一)年龄:男青年为2012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放宽到21岁,在校大学生放宽到22岁,大专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岁,年满17岁的高中毕业生也可征集。女青年为2012年年满17至19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岁、应届大学毕业生放宽到22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身高体重:男青年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女青年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15%、不低于标准体重15%。

(三)视力: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四)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含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在校大学生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应征女青年应于11月5日18时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报名,11月6日起,初选预征对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持此表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由地级市统一组织初审、体检、政审、定兵,由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四、征集时间

2012年11月7日前组织报名登记和初检初审,11月8日至20日组织体检政审;11月21日至12月9日组织走访定兵;12月10日至31日组织新兵交接运输。

应征服兵役,保卫祖国,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每个符合征集条件的青年要自觉履行兵役义务,积极应征:“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支持子弟报名应征;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思想动员工作,保证征兵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兵役法规、拒绝或逃避服兵役的公民以及拒不完成征兵任务的单位,经教育不改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将依法惩处,切实维护兵役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此布

(市征兵办联系电话:2284110联系人:黄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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