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普洱市西盟县中课镇征兵公告
2024-02-01来源:活力中课公众号

中课镇2024年上半年征兵公告

中课镇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们:

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2024年上半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便于大家了解征兵政策,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应征,现将上半年征兵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男兵: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

二、报名方式

应征青年可直接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 //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也可直接到镇武装部现场报名。

三、征集年龄

男应征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8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四、征集条件

(一)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二)按学制将于当年六七月份毕业,且报名上半年3月份应征,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高校学生,报名时可以选择“毕业班生”,视同大学应届毕业生。

(三)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征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预计2月8日前镇级完成初检,2月下旬组织上站体检和政考,3月上旬定兵,3月中旬开始起运,3月底征兵结束。

(四)体格条件和政治条件分别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优抚优待政策

(一)优待金: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实行城乡统一。服役部队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对定向补入西藏、新疆等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部队)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提高到普通兵的1.2倍。

(二)大学生入伍奖励:市级奖励大学毕业生10000元。

(三)普通高校学生享受学费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四)普通高校毕业学生享受在部队选拔培训优待:1.符合条件的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入伍1年半以上,可选拔为提干对象。2.大学毕业生服现役满1年,可提前参加军士选改,按照就读年限高定军衔级别。

六、退役安置

(一)就业优待方面。1.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2.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3.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实行小额贷款扶持、减免费用和税收等优惠政策。

(二)安排工作方面。1.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3.担任军士满16年(服役满18年),或者晋升四级军士长以上军衔后,在本衔级服役满6年且服役累计满14年,可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三)《普洱市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实施细则》规定:1.各县(区)根据乡镇(街道)专武干部空缺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人武专干职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2.每年在启动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时,各县(区)专门设置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除紧缺急需人才、政策性安置之外)计划数2-3%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七、廉洁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2.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

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

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和请吃吃请。

2.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3.不在网络论坛等发表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

4.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5.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漏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廉洁征兵监督员应积极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问题。

(四)征接兵人员发生问题,现役和文职人员由兵役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处,地方人员移交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新兵和家长发生问题,按照规定追究责任,行贿受贿一起查。

(五)监督电话

中课镇廉洁征兵监督员:

蒋全权 13577997918

罗嫣13578191370

邓毓麟15391391889

八、应征报名咨询方式

中课镇人民武装部办公室:0879-8315926

何部长 :13759001600

岩干事 :15925392543

中课镇人民政府

中课镇人民武装部

2024年1月2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76FgrM-nMSuaNv1uURG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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