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12年女兵征集通告
2012-10-17来源: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

今冬国家继续实行全面面向社会征集女兵,在报名方式、征集对象、征集条件、选拔机制等方面作了新的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女兵征集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2012年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征集条件。年龄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0年l月1日以后出生)。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

三、征集程序。女兵征集包括网上报名、初审初检、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政治审查、审定新兵、公开公示等程序。征集对象需参加网上报名,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8时.应征女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 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l一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x100,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初审初检指应征对象持毕业证书、居民户口簿(在校大学生不用)、居民身份证、高考成绩单(准考证)等资料参加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体格检查,由市征兵办统一组织实施,应征女青年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综合素质考评,主要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进行综合考评;政治审查由区征兵办会同公安部门组织实施,参加政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向区征兵办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审定新兵,由市征兵办集体研究,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质量全面合格的女青年入伍;公开公示,初选预征对象、送检对象、预定新兵名单,同时在市、区征兵办进行张榜公示,有举报和反映确有问题及复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应征或入伍资格。

市征兵办现场报名及办公地址:高新区唐家湾镇珠海警备区国防教育基地,电话:2223429。欢迎广大适龄女青年积极报名应征。

高新区征兵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征兵/军转干部安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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