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腾冲市滇滩镇上半年征兵公告
2023-01-07来源:腾冲市人民政府网

滇滩镇2023年上半年征兵公告

2023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上半年征兵工作重点内容公示公告如下:

01报名时间

男兵:应征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

女兵:应征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

报名网站: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02征兵对象

根据国家教学体制特点和征兵工作实际,上半年征集的男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优先征集大学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取得国家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高级技工等级证书的毕业生。

上半年征集的女青年,主要为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含2019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

03征兵年龄

男青年:

①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②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9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③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7年1月1日出生);

④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女青年:

①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②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2000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04征兵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05征兵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按学制将于当年六七月份毕业,且报名上半年3月份应征,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高校学生,报名时可以选择“毕业班生”,视同大学应届毕业生。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征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06优惠政策

1.按照《保山市定向招录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为激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从2022年起,将设置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面向军队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施定向招考;同时,每年提取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的5%定向招聘军队服役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此外,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参加市、县两级国有企业招聘时按照条件享受10分至15分的加分政策。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等待遇。

2.入伍青年家庭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入伍期间其家庭享受悬挂光荣牌、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涉法维权等军属待遇,由入伍地或户籍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3.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国家对所交学费予以补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实行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省级奖励按照本科毕业生8000元、专科毕业生6000元的标准发放;保山市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奖励,按照本科毕业生5000元、专科毕业生4000元的标准发放;腾冲市在省级、市(保山)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奖励,按照本科毕业生12000元、专科毕业生6000元的标准发放。2022年起,大学在校生入伍不再享受一次性奖励金,建议毕业当年或毕业后再报名应征。

07廉洁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2.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

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

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和请吃吃请。

2.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3.不在网络论坛等发表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

4.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5.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漏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廉洁征兵监督员应积极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问题。

(四)征接兵人员发生问题,现役和文职人员由兵役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处,地方人员移交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新兵和家长发生问题,按照规定追究责任,行贿受贿一起查。

08征兵咨询(监督)渠道

1.应征青年可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咨询。

2.也可拨打滇滩镇征兵办公室电话咨询。

3.也可到辖区村委会进行咨询、报名。

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祖国在召唤你们,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需要你们,请立即行动起来,接受祖国挑选,让青春在军营绽放光彩,用热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铸就辉煌!

特此公告

滇滩镇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来源:http://www.tengchong.gov.cn/info/egovinfo/1001/zfxxgkpt/zfxxgknry/01526092-1-/2023-0105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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