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怒江州泸水市兵役登记通告
2019-01-15来源:中国泸水

2019年泸水市兵役登记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现就泸水市2019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具有泸水市常住户口,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本人自愿应征、且具有泸水市常住户籍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也可进行兵役登记。上述对象统称为适龄公民。

二、所有男性适龄公民须及时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还须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持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现场审核确认登记情况,同时提交登记表。兵役机关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对适龄公民应当征集、免征、缓征或不征集的审核。兵役登记完成后,适龄公民可在“全国征兵网”上进行参军报名。

三、首次参加兵役登记或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但未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在现场确认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明)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办理审验确认手续并领取《兵役证》。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手续并领取《兵役证》但未参军入伍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兵役证》,办理年度审核手续。

三、各乡(镇)武装部应设立兵役登记站,承办适龄公民兵役登记相关业务。全市集中受理兵役登记的时间,截至2019年6月30日。

四、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可前往当地乡(镇)武装部,请征兵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兵役登记。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登记的,经当地武装部同意,可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往年漏登的,须进行补登。

五、实行兵役登记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的法定职责。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及时参加兵役登记。在职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视为出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阻挠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经教育不改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逾期没有办理兵役登记或年度审核手续的适龄公民,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在接受兵役法规教育后方能办理。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一律视为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且不能被兵役机关和基层单位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有关部门和单位也不能受理其就业、升学、出境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申请。

七、市征兵办公室、各乡(镇)武装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兵役法规和征兵政策宣传,接受征兵政策问询。市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886-3636416。

特此通告

泸水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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