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工作需要,经过区委、区政府批准,现通过选调考试,为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择优补充一批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本次选调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共15名,其中:机关文秘岗位5名、事业单位文秘岗位10名。
三、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考试面向区外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报考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属于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中:报考机关文秘的,应具有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身份)。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0日之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3年以上办公室综合文字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应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调任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
在杨陵区人民政府网(www.ylq.gov.cn)统一发布选调公告。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个人气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淘汰。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选调计划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六)体检
体检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深入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各职位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杨陵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选调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新调入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各选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用,享受杨陵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与工作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不合格的,予以调整工作岗位。
六、纪律要求
为了切实维护本次选调考试工作严肃性,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违反纪律的人员,将严肃处理。
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提供虚假学历、工作经历证明等各类有关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向其本人工作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咨询电话:029-87012129
监督电话:029-87012314
杨陵区2018年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