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红河州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17-07-10来源:红河人才网

红河州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人员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红河州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00:00至7月7日24:00,在红河人才网(http://www.hhzrc.cn)和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发布了《红河州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招聘简章》。

截止2017年7月7日24:00,报名人数共计1747人(含2017年6月4日在红河州人才市场现场招聘会上报名的54人)。其中:“综合管理岗位”计划招录2人,实际报名人数1035人;“财务审计岗位”计划招录2人,实际报名人数404人;“合同和工程造价管理岗位”计划招录2人,实际报名人数16人;“投融资管理岗位”计划招录2人,实际报名人数132人;“公路工程技术管理岗位”计划招录3人,实际报名人数97人;“法律专业岗位”计划招录1人,实际报名人数63人。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为确保报名人员报名资格的真实、准确,招聘单位将于近期集中对1747人(含2017年6月4日在红河州人才市场现场招聘会上报名的54人)报名人员组织现场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共3天。

(二)资格复审的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详细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文澜镇工业园区8号路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对面)。

(三)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报名人员未阅知公告或其他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下一招聘环节,且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个人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2张;

(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其中学位证及学位认证报告用于经历业绩评价);

(三)职称、职业资格证(岗位明确要求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

1.对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17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中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

3.具有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原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其他与考生本人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

(一)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红河人才网(http://www.hhzrc.cn)和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此公告由红河州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3—6220251;联系人:张寒。

红河州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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