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的必考考点-公文的适用范围(三)
2017-06-15来源:易贤网

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公文的考查总是占有一席之地的,没有接触过这一部分的考生,会觉得很陌生,也因此会觉得公文比较难,但其实只要缕清此部分的 考查脉络,比如重点考点,公文特点、分类、语言特征、构成要素、适用范围以及处理过程等,掌握公文考点很轻松。而且公文适用范围的考查是公文考查的重中之 重,接下来中公教育研究与辅导专家就通过意见及通知类公文向各位考生介绍此部分考查重点。

一、意见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意见”作为法定公文文种,既成为下级向上级或向平级机关提出解决有关重要问题的见解和处理办法等方面建议的渠道,又成为上级在发现下级遇到有关重要问题时,提出见解和办法措施,对下级予以指导的途径。其特点如下:

1.灵活性。意见的行文方向具有灵活性,既可以作为上行文,也可以作为下行文和平行文。

2.广泛性。意见广泛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它对行文机关没有限制。

3.指示性和参考性。下行文的意见具有指示、指挥、指导的性质和功能。而上行文和平行文的意见具有参考和协商的功能。

4.时限性和连续性。一个问题解决了,一项工作完成了,有关意见也就自动失效。有的问题、工作、活动是长期的,有关意见的时效期就也会很长,而且还可以陆续出台补充意见或修改意见。

二、通知

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

(一)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六大类:

1.发布性通知:用于发布行政规章制度及党内规章制度。

2.批转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3.转发性通知: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的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4.指示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指示下级机关如何开展工作。

5.任免性通知:用于任免和聘用干部。

6.事务性通知:用于处理日常工作中带事务性的事情,常把有关信息或要求用通知的形式传达给有关机构或群众。

(二)通知的特点:

1.使用范围广。在各种法定公文中,通知的使用范围最广。

2.使用频率高。

3.时效性强。通知对时效性具有严格要求,它所传达的事项,往往要求受文者及时知晓或迅速办理。

公文中有很多分类,在此我们只介绍了意见与通知两类公文,但中公教育研究与辅导专家建议各位考生学会举一反三,其他类型的公文也按照其适用范围及其特点来进行复习,必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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