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营医院服务中心2009年招聘人员简章
2009-03-21来源:昆明市政府网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民营医院服务中心,是昆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批准于2008年1月31日,2008年2月4日正式挂牌成立。隶属于昆明市卫生局,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医疗卫生方针以及有关民营医疗的条例和规定,为促进全市民营医院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二)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宣传举办民营医院的条例和规定;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发展民营医疗的规划、计划及措施;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整管理体制中做好转制等相关服务工作。(三)积极为举办民营医院的社会组织及个人提供咨询、协调和服务工作。(四)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全面掌握民营医院的组织与活动、设置登记和执业的情况,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管理、监督、扶持、奖励民营医院中提供依据。(五)受有关部门委托,代理人事等相关工作;协调办理民营医院职工的社会保险;协调指导民营医院党、团组织建设和工会建设。(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数量:

取得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计划总数2人。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条件

招聘岗位 招应届生(人)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招聘条件
管理 1 本科及以上 法律专业 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计算机二级
1 本科及以上 公共卫生管理及相关相近专业 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计算机二级
合计 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拟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本人需携带相关证书等前往报名。

报名时间:4月1—10日(节假日除外)9:00—16:00

报名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二楼办公室(昆明市环城南路双龙新村243号)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英语等级证或成绩通知、计算机等级证、相关的获奖证书、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省级优秀毕业生提供相关证书。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笔试考试时间:2009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

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五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2009年4月22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五楼会议室)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原则:

招聘人员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两次考试成绩相加为总成绩,省级优秀毕业生总成绩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及时提交相关证件,同时办理加分手续。

考核人选的确定原则: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60分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体检标准: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不符合用人单位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

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由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昆明市监察局驻市卫生局监察室电话:3123306

昆明市卫生局人事处:3123241

九、其他事项:

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于1:3的比例。

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及昆明人事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向报考单位申请查分。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档案进入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

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执行。

十、咨询方式:

电话:0871-3523950    联系人:刘芳

地址:昆明市环城南路双龙新村243号       邮编:650011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

200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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