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事实之法律行为解析
2017-06-02来源:易贤网

在学习过程中,经常能发现一些同学对有些题不知所措,比如这道题:

下列构成法律行为的是:

A.甲对所种果树之果实的收获行为

B.甲入乙果园擅自摘取果实的行为

C.甲为避免乙的果实受损而擅入乙果园所为的摘取行为

D.甲与乙约定以一定报酬为条件由甲帮乙收果实的行为

很多同学对于这道题无从下手,很难选择。那么今天就给大家讲解下这道题的答题思路。

一、厘清基本法律概念

这道题之所以很多同学不知道怎么做,原因在于很多同学在学习的时候,只关注了一点,那就是法律事实。我们都知道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和现象。根据是否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法律事实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而法律事件是指以法律规范为要素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那么看这道题,这四个选项里都是说的行为,貌似跟事件毫无关系呀!

二、深挖概念细节

知道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仍然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对法律行为进行具体细分。法律行为根据行为人是否进行意思表示,可以将民法上的行为分为表意行为和非表意行为。表意行为即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进行的行为。非表意行为是指当事人无须意思表示而实施的行为。主要包括事实行为、违法行为。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而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后果的行为。例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先占、加工、著作、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

三、回到题目分析

选项ABC实际上都是事实行为,因为它们都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后果的行为,故这道题只能选D选项,D选项实际上是一个合同行为,它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进行的行为,以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的,故属于法律行为。

综上可知,同学们在做题过程当中一定要吃透知识点,关注知识点的细节进行做题,如果只是简单略过知识点的话,那么做题很可能会不得要领、无从下手。事业单位考试在即,同学们加油!

2025公考·省考培训课程试听预约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