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组织部及相关市州及部分企事业单位招聘推介会将于2016年12月6日(周二)13:30在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中法中心地下多功能厅白区举行,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积极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吉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吉林省振兴发展实际需要,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吉林省干事创业,吉林省决定面向国内重点高校2017年毕业生定向招录一批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2016年吉林省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计划和具体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定向招录院校校园网。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学至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0年12月1日至1998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定向选调院校2017年毕业生,且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考生与招录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录单位。
三、报名办法
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吉林省公*网http://www.jlgwyks.cn/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12月1日8时30分至12月7日14时30分。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网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提示:请考生尽早报名,以避免因报名系统关闭而错失报名机会)。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2016年报考吉林省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自愿严格遵守《承诺书》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12月1日8时30分至12月7日16时30分。
考生报名后,通过登录吉林省公*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打印准考证
时间:12月9日8时30分至10日16时30分。
考生登录吉林省公*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相关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公*网。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本次考试公务员主管机关和*,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复习大纲在吉林省公*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具体安排为: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0——12:10 《申论》
笔试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备品以《准考证》要求为准。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4舍5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察情况,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签订就业协议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的人选,通过各高校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办理入职手续。
七、调剂录取
本次选调职位出现空缺时,可以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录取采取现场调剂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具备调剂录取资格。调剂录取时,当场公布空缺职位,参加调剂录取的考生当场填报2-3个志愿(具体志愿填报到市州,考生只要符合填报市州具体招考职位条件即可进行调剂),填报同一志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选择权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具体职位。
例:A、B考生填报了甲市州,且符合3个具体职位的招考条件,A考生总成绩高于B考生,那么A考生先从3个具体职位中选择职位,之后B考生从剩余的2个职位中选择职位,以此类推。
八、相关事项
(一)选调政策
1.免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考试费用。
2.录用后,根据任职定级情况,确定为上一职务层级的后备干部人选,由组织部门进行跟踪培养。
3.录用后安排在所报考单位适当岗位工作。之后,为全面锻炼提高选调生的综合能力,增加阅历,报到后作为大学生村官由组织统一选派到村工作2年,享受大学生村官相关政治待遇。
4.各市州提供安家补助、周转住房、给予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等(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
(二)信息发布和政策咨询
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定向招录院校校园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报名前,吉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到各定向选调院校进行现场宣传和政策咨询,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在校园网公布。同时,为方便广大考生了解具体政策和相关信息,每个具体招考职位后均注明了咨询电话(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考生可在工作时间进行咨询。同时,考生也可以请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进行帮助和指导。报考时的具体考务和技术等问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
0431-81952345 (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
特别提示:在吉林省的部分企事业单位也将一同招聘相关专业人才,具体条件、报名办法和招聘方式等详见附件《2016年吉林省部分企事业单位招聘人才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2016年吉林省面向国内重点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职位条件表(面向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