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公告
2021-11-04来源: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吉林省公安机关队伍建设需要,现就2021年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

8.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相关部(分)队中从事突击、侦察、排爆、狙击等特殊勤务并服役5年(含)以上且已办理完成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官,限男性。

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身份、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2021年11月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信息发布方式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ks.cn,下同)为本次特殊招录人民警察工作唯一指定的官方网站。录用计划、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以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发布和进行。

三、报名流程和相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11月8日8:30至12日14:30。

考生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报名系统,选择“2021年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进行网上报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具体职位条件由吉林省公安厅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31-82098137)。考生报名时,须按要求上传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官证、《2021年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下称《告知暨承诺书》)、《2021年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图片。

报名序号、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审查

时间:11月8日8:30至12日16:30。

考生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核,考生应及时关注复核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

时间:11月8日8:30至12日17:30。

考生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完成报名流程。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20日8:30至28日9:00。

考生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考“2021年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职位”,此报考职位仅供组织考试过程中提交个人信息及资格初审使用,录用职位以最终自行选择为准。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政治素质与通用能力测验》,着重测查考生政治常识、基础知识、阅读理解、数学运算和资料分析等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时间:11月28日9:00至10:30。

笔试地点在长春市,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信息。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准参加笔试。

3.防疫相关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执行《告知暨承诺书》上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凡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防疫工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资格复审

笔试后,招录机关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由本人按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报名表》、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官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结果当场公布,情况复杂难以当场确定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公安厅共同核准后公布。

(三)警务技能测试

按照不低于录用计划总数(23名)5倍的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警务技能测试人选。警务技能测试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警务技能测试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两科均达到及格线的方为警务技能测试合格。每科目只测试一次,不予补测。

1.基础科目为400米障碍跑(分值为50分)和3000米跑(分值为50分)两个项目。

2.专业科目为突击、狙击、排爆3个专业,各专业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报考人员根据自身专业参加相应测试。其中:

突击专业科目测试项目为:手枪速射和移动靶射击;

狙击专业科目测试项目为:狙击步枪精度射击和对劫持人质目标射击;

排爆专业科目测试项目为:爆炸物搜索和排爆实际操作。

(四)面试

对警务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警务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警务技能测试基础科目成绩×50%+警务技能测试专业科目成绩×50%)×70%+面试成绩×15%。

计算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算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职位选择与录用

(一)体检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录用计划总数2倍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二)预选职位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愿选择录用职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警务技能测试成绩、警务技能测试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以报考人员在服役期间个人立功受奖等次高者优先)。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录资格条件要求的空缺职位,直至职位选满或无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为止。

(三)政治考察

对预选到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政治考察中如有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视情况递补。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在吉林公务员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

新录用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人民警察任职定级的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并评授警衔;考核不合格的,由招录部门提出意见,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的公安基层一线执法职位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转任交流到其他单位,不得参加遴选,违反上述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二)树立诚信考试的良好风气。考生在考试各环节有影响诚信考试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1年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与条件一览表

2.2021年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

3.2021年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4.2021年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吉林省公务员局 吉林省公安厅

2021年11月3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与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2021年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xls

附件3:2021年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

附件4:2021年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http://www.jlgwyks.cn/news.aspx?id=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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