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专业(基础科段)考试科目及学分
2008-12-08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公共基础课

1

2

3

4

5

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大学语文

计算机应用基础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基础会计学

2

4

4

4

4

5

 
专业基础课

7

8

9

经济学原理

管理学原理

中国税制

6

6

5

 
专业课

10

11

12

13

14

区域经济学

环境与资源经济学概论

旅游经济学

市场营销学

可持续发展导论

6

6

6

6

6

 
选考课

15

16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概论

英语(一)

4

7

任选一门
总计     74  

说明:

1、本专业必考14门,选考1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4分。

2、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按原计划考试过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的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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