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及学分
2008-12-07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序号 现行计划课程名称 学分 序号 原计划课程名称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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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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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邓小平理论概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2

3

3

3 大学语文 4 4 中外范文选读 6
4 现代汉语基础 4 5 实用语法修辞 6
5 法学概论 6 6 法学基础理论 6
6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6 7    
7 秘书学概论 6 8 秘书学 7
8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9 文书学 7
9 机关管理 6 10 行政管理 7
10 秘书实务 6 11 写作 6
11 公共关系学 4 12 公共关系学 5
12 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 5      
13 社会学概论 6 13 新闻采访写作 4
14 企业管理概论 5 14 经济管理概论 6
15 档案管理学 5 15 档案学 4
合计 75学分

说明:

1、 新旧计划中的课程对应相抵一门顶替一门。

2、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按原计划考试过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的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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