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08年非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体检考核公告
2008-12-07来源:昭通市人事局

一、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如下:

甲类,文科类:83分;甲类,理工科类:44分;

乙类,文科类:140分;乙类,理工科类:62.50分;

医疗卫生类:61.50分。

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三、由于在笔试中出现了分数相同的情况,根据第一号招考公告的规定,需要加试笔试,请加试人员名单(见附件二)上的人员在2008年12月10日下午2:30分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身份验证。加试笔试时间:2008年12月10日下午3:00——4:00,考试地点:昭通市人事局会议室。

四、若有考生由于各种原因要放弃此次录用资格,请考生本人及时向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以便做好补录工作。如参加公务员考试并已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的考生,需要放弃此次考试的,请本人向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若要放弃公务员考试的,请向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如因未提出书面申请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责任。联系电话:0870-2123800。

五、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的考生,请于2008年12月10日至2008年12月12日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有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户口册原件、毕业证原件、一寸免冠近照一张以及公告(第一号)中要求的其他证件及证明材料,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考生,还需携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具体审核时间安排为(以报考单位所在县区为准):12月10日:镇雄、彝良、威信、水富;12月11日:盐津、大关、永善、绥江;12月12日:市直、昭阳、鲁甸、巧家。每天审核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六、审核合格人员在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体检表,并于12月11日至12月15日进行体检,体检地点:昭通市中医院。体检标准严格按照现行《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

七、各用人单位在12月21日到12月25日对本单位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和考核,考核结果请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于12月25日下午5:00以前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简章中要求进行选岗的岗位,由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按总分分数从高到低组织考生进行选岗。考核结束后,由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本县(区)政审、考核合格人员填写《昭通市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组织政审、考核合格人员填写《昭通市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

八、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请务必于2008年12月27日前将录用审批材料(录用审批表、考核材料、请示)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批。

九、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请在上报录用材料时将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所和农业站录用人员选岗情况表及盘一并上报。

十、除特殊情况外,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对资格复审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分数进行顺序递补。递补人员笔试分数需达到该岗位类别的市内最低控制分数线。

十一、各县(区)、各部门在工作中如果有政策不清楚或其他问题,请及时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1、昭通市2008年非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下载

2、昭通市2008年非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试人员名单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