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昭通市改革发展研究中心选调工作人员职业素质测评通告
2025-10-11来源:昭通政研公众号

昭通市改革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业素质测评通告

根据昭通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有关安排,现将昭通市改革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业素质测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本次测评对象为进入面试人员,共2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测评时间及地点

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14:15开始;昭通市委大院3号楼三楼市委政策研究室(昭阳区公园路45号)。

三、测评方式

本次职业素质测评采用文稿写作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知识储备、知识结构和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重点突出岗位匹配性测评。考生答题时间1.5小时。

四、测评程序

(一)考生必须于10月13日14:15前到达测评地点,14:30未到达测评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测评资格,后果自负。

(二)考生持有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接受身份查验和安检后进入候考室。考生应主动将随身携带的电子物品(闹铃关闭并关闭电源)和其他资料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三)考生在候考室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考生编号抽签和职业素质测评使用题本抽签,佩戴编号牌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集体到考场进行答题。

(四)答题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回到候考室休息。计分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考场公布成绩,之后考生离开测评地点。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认真阅读《昭通市改革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业素质测评考生纪律要求》(附件2)并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职业素质测评按百分制打分计分,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不含),测评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三)本次职业素质测评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和考生监督。

联系电话:0870—3990999。

附件:1. 昭通市改革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业素质测评人员名单

2. 昭通市改革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业素质测评考生纪律要求

中共昭通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1

昭通市改革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业素质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

昭通市改革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业素质测评考生纪律要求

第一条 参加职业素质测评的考生必须在2025年10月13日14:15前准时到达测评地点。14:30未到达测评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职业素质测评资格,后果自负。

第二条 考生严禁携带以下物品进入候考室:一是具有通讯功能、拍摄功能或各类信息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手表(含机械表)、智能手环以及各种音频和数字传输存储设备等;二是除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三是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四是其他与职业素质测评无关的物品。

第三条 考生在进入候考室时,应主动将随身携带的电子物品(闹铃关闭并关闭电源)和其他资料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自觉接受安检。考生不接受安检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安检完毕进入候考室后,考生一般不得取用交工作人员保管的物品,特殊情况必须取用的,需向工作人员报告同意后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取用。

第四条 考生在候考室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准与工作人员攀谈。考生除上卫生间外一律不准离开候考室。考生若需上卫生间的,请向工作人员报告并经允许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到卫生间。

第五条 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和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职业素质测评,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第六条 考生答题时只准在答题本上填写本人抽签编号,不得填写本人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和考场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第七条 考生答题期间,除题本破损、字迹不清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提问。答题期间原则上不得提前离开考场,如提前离开,视为提前结束职业素质测评。

第八条 考生答题所需物品由市委政策研究室统一提供,考生不得自带。考生答题结束后,不准带走考场内的职业素质测评题本、草稿纸以及其他物品。

第九条 考生在测评地点禁止吸烟。

第十条 考生可以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回避。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必须回避,否则取消测评资格。

第十一条 考生须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无理取闹以及辱骂、威胁考官和工作人员者,取消测评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 考生违反上述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9Pi87xdO4AzrY9s0gVc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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