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科目及学分
2008-12-04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公共基础课程

1

2

3

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英语(二)

高等数学(二)(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

4

14

9

专业基础课程

5

6

7

8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经济思想史

4

4

6

5

专业课程

9

10

11

12

西方经济学

国际经济学

计量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6

6

6

6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72

说明:

1、《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课程的教材为新修订本。不论在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中是否学过该课程,报考本专业者,必须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2、非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参加本专业学习达到本科毕业,须加考专科阶段的《经济法概论(财经类)》(4学分)、《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7学分)、《财经与金融》(5学分)、《基础会计学》(5学分)四门课程。

3、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他专业的课程合格成绩,若该课程与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名称和学分相同,成绩有效,报考本专业者可以免考该课程。已通过《数据处理概论》课程者,可以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4、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将原来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改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本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学分)。原来按老计划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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