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及学分
2008-11-30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考课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大学语文(专)

公共关系

传播学概论

公关心理学

公关礼仪

公共关系策划

公共关系写作

公关语言

广告学(新闻类)(二)

市场营销学

现代管理学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4

4

4

6

4

4

6

4

4

4

5

6

4

 
选考课

15

16

17

18

英语(一)

民俗学

秘书学

中国文化概论

7

6

4

5

考生可任选1-2门,
总学分不得少于7分,
选英语者只选1门即可。
实践性环节 19 公关活动策划报告   不计学分,但必须完成方可毕业

说明:

1、实践性环节考核:完成某一公共关系活动的策划,并提交报告,由云南师范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实践性环节考核小组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的标准评定成绩,上报省自考办核定。                                              

2、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按原计划考试过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的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