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科目及学分
2008-11-24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考 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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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英语(二)

自然辩证法

高等数学(工专)

经济地理学导论

地理科学导论

区域经济学

遥感概论

计量地理学

地理信息系统

现代自然地理学

地理教育学

云南地理

2

4

14

4

7

4

5

5

4

4

4

8

4

3

区域经济学原课程为《区域科学原理》
 

1

2

3

4

现代教育技术

教学组织与设计

心理健康教育学

教师能力学

5

4

5

5

选考顶替英语(二)
最小学分合计 72  
毕业考核 教育实习及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说明:

1、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4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2分;

2、地理教育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3、非师范教育类地理、地质学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学分)、心理学(4学分);

4、师范教育类非地理教育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地质学基础(5学分)、自然地理学基础(7学分);

5、其他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学分)、心理学(4学分)、地质学基础(5学分)、自然地理学基础(7学分);

6、因种种原因不考英语(二)者,可在选考课中选考三门课程,成绩合格,学分累计达14分以上,顶替英语(二);

7、教师及相关行业在职人员可不参加实习,非教育工作者教育实习不少于6周。

8、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原来按老计划参加过地理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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