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考试录用特殊专业公务员公告
2015-12-07来源: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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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省社会医疗保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吉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特殊专业公务员工作。现将招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此次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考试录用特殊专业公务员计划、职位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jlgwyks.cn 下同)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0日至1997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部分职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六)考生与招录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录单位。

(七)符合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全国范围内的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违反公务员考录诚信规定并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12月10日仍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12月10日8时30分至12月15日14时30分。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吉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诚信须知》,并自愿严格遵守《考生诚信须知》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时间:12月10日8时30分至12月15日16时30分。

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向省公务员局申请复核。省公务员局在两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作出答复。复核裁决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络查询。报名期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12月10日8时30分至12月15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于12月15日16时30分前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12月23日至12月27日。

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不组织考试,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省公务员局将在报名期间适时公布各招录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于12月16日14时30分前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请于12月17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成功后于12月17日14时30分前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重新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原费用在报名工作全部结束后系统自动退回)即为改报确认成功。未按时改报或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其责任自负。

四、公共科目笔试

(一)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省公务员局命制。考试级别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笔试考点设置在长春市。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7日。具体安排为: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0——12:10 《申论》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满分为200分。考试合格线为120分。

笔试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备品以《准考证》要求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复习大纲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二)面试

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录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其排序名次带入面试。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面试前三天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招录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使用虚假信息报名人员一经查实记入公务员报考诚信档案)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确定后,由省公务员局指定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吉公局联发〔2011〕15号)规定的考察内容、程序、方法组织考察。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原因不再依次进行递补;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录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审核后,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经省公务员局复核后,统一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报省公务员局备案;考核不合格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意见,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建立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出现的不诚信问题记录在案,以树立诚信报考的良好风气。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存在不诚信行为或违纪违规行为均记入诚信档案。凡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隐瞒在读学生身份等真实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http://www.jlgwyks.cn/)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8690612(省人社厅)

0431-85611231 (省公务员局)

考务咨询电话:

0431-81156786 (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

0431-81952345 (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

更多信息请查看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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