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准,从今年开始,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提前至夏秋季,目的与地方大中学院校毕业时间衔接,征集更多毕业学生入伍,进一步提升兵员文化层次结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条件
今年征集对象原则是“一个为主、两个优先”,即: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
男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征集程序
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经体检、政审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从8月1日开始征集,9月5日起运新兵。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女兵征集工作由设区市统一组织,采取网上报名,择优初选预征对象。网上报名的时间为6月20日至8月5日18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8月6日起,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动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实地应征。
三、优抚待遇
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计发(2012年为9100元);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当地年最低工资标准计发(2012年为11750元)。进藏和到新疆艰苦地区服役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类户口性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0%计发。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与部队发放的退役金之和,应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在2年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第3年(含)起,每多服役1年按义务兵发放标准的20%增发。一般情况下,服役2年共可获得部队工资、退役金和地方优待补助金约6万元。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3年7月1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武装部或县人武部报名应征,报名时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2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欢迎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
征兵咨询电话:0316-2946967
征兵举报电话:0316-2946970
文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大学生士兵征集宣传册
关于印发《河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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